官方發布!餐廳、超市等場所,可有條件摘口罩了
5月21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的《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修訂版)》和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為引導公眾科學戴口罩,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保護公眾健康,在前期印發的《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基礎上,根據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和全面復工復產復學復課情況,對指引內容進行了修訂調整。本指引只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仍參照原版指引實施。一、普通公眾(一)居家。防護建議:無需戴口罩。(二)戶外、公園。防護建議:建議隨身備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離,無需戴口罩。(三)交通工具。防護建議:騎車、自駕車時,無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鐵、長途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四)公共場所。1.超市、商場、餐廳、展館/博物館、體育館/健身房等場所。防護建議:公眾需隨身備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離情況下,無需戴口罩。2.劇場、影劇院、地下或相對封閉購物場所、網吧及乘坐廂式電梯等通風不良的公共場所。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五)會議室。防護建議:確保有效通風換氣,保持人員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離情況下,無需戴口罩。二、特定場所人員(一)辦公場所及廠房車間人員。防護建議:確保有效通風換氣,作業崗位工作人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情況下,無需戴口罩。(二)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館、食堂、旅館、單位社區進出口、企業前臺等場所工作服務人員。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三)校園內人員。1.托幼機構人員。防護建議:因幼兒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議戴口罩。托幼機構教師、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等工作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2.中小學校人員。防護建議:需隨身備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校園內,學生和授課老師無需戴口罩;學校進出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服務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3.大中院校人員。防護建議:確保有效通風換氣、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情況下,教職員工和學生無需戴口罩;在封閉、人員密集或與他人近距離接觸(小于等于1米)時,需戴口罩;學校進出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服務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四)醫院就診、探視或陪護人員。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五)養老院、福利院、監獄和精神衛生機構人員。防護建議:此類機構內人員無需戴口罩;外來人員、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三、重點人員(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從入境開始到隔離結束)。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氣閥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二)居家隔離人員。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獨處時可不戴口罩。(三)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符合KN95/N95級別或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四)嚴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嬰幼兒。防護建議:嚴重心肺疾病患者,在醫生指導下戴口罩。3歲以下嬰幼兒,不戴口罩。四、職業暴露人員(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員。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護口罩。(二)為隔離人員提供服務的司機、定點隔離酒店服務人員、保安、清潔人員等人員。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護口罩。(三)普通門診、急診、病房等醫務人員。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四)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在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環境消毒人員;轉運確診和疑似病例人員。防護建議:戴醫用防護口罩。(五)從事呼吸道標本采集的操作人員;進行新冠肺炎患者氣管切開、氣管插管、氣管鏡檢查、吸痰、心肺復蘇操作,或肺移植手術、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員。防護建議:頭罩式(或全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或半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加戴護目鏡或全面屏;兩種呼吸防護器均需選用P100防顆粒物過濾元件,過濾元件不可重復使用,防護器具消毒后使用。五、使用注意事項(一)注意衛生,佩戴前、脫除后應做好手部衛生。(二)需重復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懸掛于清潔、干燥的通風處。(三)備用口罩建議存放在原包裝袋,如非獨立包裝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確保其不變形。(四)如佩戴口罩感覺胸悶、氣短等不適時,應立即前往戶外開放場所,摘除口罩。(五)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進行處理,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密集場所工作人員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廢棄口罩,需單獨存放,并按有害垃圾進行處理。附: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為科學指導、規范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和住宅等空調的運行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新冠肺炎傳播風險,特制定本指引。一、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于夏季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和住宅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包括全空氣空調系統、風機盤管加新風系統、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系統、多聯機系統)和分體式空調。二、全空氣空調系統(一)開啟前準備。1. 掌握新風來源和供風范圍等,加強人員培訓。2. 應檢查過濾器、表冷器、加熱(濕)器等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對開放式冷卻塔、空氣處理機組等進行清洗、消毒,有條件時對風管進行清洗。首選由專業機構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洗、消毒。有條件時應對送風衛生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WS 394—2012)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3. 保持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清潔,新風不被污染。4. 新風采氣口與排氣口要保持一定距離,避免短路。(二)運行中的管理與維護。1. 中高風險地區應關閉回風。如在回風口(管路)或空調箱使用中高效及以上級別過濾裝置,或安裝有效的消毒裝置,可關小回風。2. 室內溫度調節建議不低于26攝氏度。如能滿足室內溫度調節需求,建議空調運行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3. 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空調系統時,要加強室內空氣流動,可優先開窗、開門或開啟換風扇等換氣裝置,或者空調每運行2-3小時須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4. 對于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地下車庫等場所應加強通風換氣;并且每天營業結束后,空調系統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繼續運行一段時間。5. 加強對空氣處理機組和風機盤管等冷凝水、冷卻塔冷卻水的衛生管理。6. 對運行的空調系統的過濾器、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設備和部件進行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換。7. 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以及空調機組凝結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應定時檢查,缺水時及時補水。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系統(一)開啟前準備。1. 掌握新風來源和供風范圍等。2. 應檢查過濾器、表冷器、加熱(濕)器、風機盤管等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對開放式冷卻塔、空氣處理機組、冷凝水盤等進行清洗、消毒,有條件時對風管進行清洗??照{系統的清洗、消毒首選由專業機構進行作業。3. 保證新風直接取自室外,禁止從機房、樓道和天棚吊頂內取風。保證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清潔,新風不被污染。4. 新風系統宜全天運行。5. 新風采氣口與排氣口要保持一定距離,避免短路。6. 保證排風系統正常運行。7. 對于大進深房間,應采取措施保證內部區域的通風換氣;如新風量不足(低于30m3/h.人國家標準要求),則應降低人員密度。(二)運行中的管理與維護。1. 室內溫度調節建議不低于26攝氏度。如能滿足室內熱舒適性,建議空調運行時開門或開窗。2. 加強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地下車庫等場所的通風換氣;并且每天營業結束后,空調系統應繼續運行一段時間。3. 增加人員密集的場所的通風換氣頻次,在空調系統使用時,可開窗、開門或開啟換風扇等換氣裝置,或者每運行2-3小時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4. 加強空調系統冷凝水和冷卻水等易污染區域的衛生管理。5. 應定期對運行的空調系統的冷卻塔、空氣處理機組、送風口、冷凝水盤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6. 加強對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等的U型管檢查,及時補水,防止不同樓層空氣摻混。四、分體式空調(一)開啟前準備。1. 斷開空調機電源。2. 用不滴水的濕布擦試空調機外殼上的灰塵。3. 按空調使用說明打開蓋板,取下過濾網,用自來水將過濾網上的積塵沖洗干凈,晾干或干布抹干。4. 裝好過濾網,合上蓋板。5. 合上電源,然后開啟空調制冷模式,檢查空調能否正常運行。(二)運行中的管理與維護。1. 每天使用分體空調前,應先打開門窗通風20-30分鐘,再開啟空調、建議調至最大風量運行5-10分鐘以上才能關閉門窗;分體空調關機后,打開門窗,通風換氣。2. 長時間使用分體空調、人員密集的區域(如會議室),空調每運行2-3小時須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3. 室內溫度調節建議不低于26攝氏度。如能滿足室內溫度調節需求,建議空調運行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五、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系統或多聯機(VRV)系統相關運行管理要求,參照分體式空調。六、空調系統的停止使用當場所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應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關停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動區域對應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2. 在當地疾控部門的指導下,立即對上述區域內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強制消毒、清洗,經衛生學檢驗、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應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WS 396—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