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發,漢族,1964年9月出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甘肅省臨夏州委秘書處副處長,臨夏州廣河縣委副書記,臨夏州永靖縣委書記,臨夏州康樂縣委書記,平涼市副市長,白銀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21年4月,經甘肅省委批準,甘肅省紀委監委對李生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1月,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審議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生發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1年12月16日,武威市人民檢察院以李生發涉嫌受賄罪,向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留置期間,李生發常提起年幼時母親給他講的“太陽山上撿金子”故事——有兩個窮人相約到太陽山撿金子,到了山腳下看到滿山的黃金,張三撿了一塊就回,趕在太陽出來前回到了家。李四撿了一塊又一塊,懷里抱了一堆,走得太慢沒來得及下山,太陽出來后將他曬死在黃金堆上。“母親總是以此叮囑我,縱使生活貧窮清苦,也不要想著占便宜,千萬不能像李四一樣,人心不足蛇吞象,最終自取滅亡。”李生發說。李生發的父母言傳身教,二人勤勤懇懇干農活,踏實本分做人。他們給李生發取小名為“居良”,希望他做一個良善、正直的人。遺憾的是,李生發有了權力后,忘記了父母的諄諄教誨,丟失了淳樸品質。相反,他貪欲膨脹、財迷心竅,把“當官發大財”當作人生追求,最終成了太陽山上的李四。經查,李生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3297萬余元。縱觀李生發的人生軌跡,年幼時雖然因為歷史原因經歷了物質貧困,但是在組織的培養下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被提拔重用后,他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放松思想改造、背離職責使命,面對“圍獵”時,無法抵制誘惑,逐漸蛻變成權力的奴仆、欲望的囚徒,最終倒在了精神貧困的荒原上。從開始的物質貧困到后來的精神貧困,李生發自始至終都沒有走出“貧困”。“前40年的貧窮和困頓,讓我格外渴望金錢”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的宴請、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檔酒不喝,收受賄賂共計2200余萬元“李生發的三觀本身就不太正。”辦案人員說,“他最大的特點就是愛錢。”李生發出生于臨夏州一個貧困家庭,在他小時候,除了過年,很少有吃飽飯的時候。“記得剛要上學那會,我天天蹲在雞窩旁,母雞一出窩,趕緊小心翼翼地撿起熱乎乎的雞蛋積攢下來,終于湊夠20顆,交了學費,來到了盼望的校園。”李生發回憶道,“我知道自己背負了一家人的期望,因此不敢懈怠,努力學習。”1981年,李生發考入臨夏師范學校。畢業后,他被分配到臨夏縣一所村學任教。彼時的李生發有干勁肯拼搏,機緣巧合,第二年,他就被調到臨夏縣委宣傳部工作。“在黨委機關工作,不是黨員的話,總覺得身份不合適。”進入宣傳部工作后,李生發很快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1986年,李生發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這之后,他輾轉經歷了多個工作崗位,工資收入逐步提高,生活質量有所提升。他本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為黨工作上,卻開始心思漂浮,整日想著如何投資撈快錢,導致債務纏身。“我家境貧寒,工作后急于改變窘迫的生活,結果錯誤投資導致經濟狀況雪上加霜。直到40歲,我才過上不用還債的日子。”李生發坦言,“前40年的貧窮和困頓,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讓我格外渴望金錢。”2006年,李生發的事業邁上一個新臺階,他被提拔為永靖縣委書記,手中的權力大了,接觸的人也多了,在一些人的眼里,李生發成了必須“拿下”的“獵物”。“當上縣委書記后,第一次有人將裝有兩條煙的文件袋放到我的辦公桌上,我推辭不掉,收下后,心里總是惴惴不安。”最終,在退還與不退間,李生發選擇了后者,邁出了收受禮品的第一步,“到收下第二個人送的茶葉、第三個人送的字畫后,我慢慢習以為常。逢年過節把這些禮品送給親友時,心里還有一種成就感,覺得自己當了官有本事、有面子。”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與形形色色老板的接觸中,李生發內心逐漸失衡。“為什么我這么努力卻過得清苦?”“憑什么老板們賺錢那么容易?”這兩個問題成了他的心魔,不斷侵蝕著他的思想防線。特別是在接受了老板們的高檔宴請后,他的理想信念愈發動搖,把宗旨意識、紀律規矩拋之腦后,平日里的管理服務對象變成了勾肩搭背的“江湖兄弟”,正常的項目洽談變成了“友好合作”。在欲望的支配下,李生發頻頻踩“紅線”、闖“雷區”,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的宴請、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檔酒不喝,飯后定要前往夜總會唱歌娛樂,并接受有償陪酒服務。就這樣,李生發從謹小慎微到揮霍放縱,從小占小收到大貪大斂,在違法亂紀的泥潭里愈陷愈深。經查,2006年至2020年,李生發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公司注冊、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陳某等18人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281萬余元。心正則廉,無欲則剛。對黨員領導干部而言,廉不廉,貪不貪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考驗。如果像李生發一樣,在當官、發財的認識與選擇上沒有把握好,信仰迷失、精神上嚴重缺“鈣”,初心一旦讓位于私欲,就會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居良”的假身份證中,藏著一顆“不良居心”以“李居良”辦理另一身份證作為其貪腐“隱身衣”;把大部分錢財投入到“炒房”中,卻對不富裕的哥哥一家漠不關心忠誠,是共產黨員必備的政治品格,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領導干部理應自覺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對黨忠誠老實,對群眾忠誠老實,做到臺上臺下一種表現,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越界、越軌。然而,和許多腐敗分子一樣,李生發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典型代表。多年的從政經歷,使他養成了“謹小慎微”的性格。他十分清楚自己違紀違法行為的后果,但仍心存僥幸、企圖瞞天過海。2007年,李生發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用小名“李居良”申辦了一張身份證,同時給兒子也辦理了另一張身份證。在兩個身份證的掩護下,李生發開啟了他的“雙面人生”。“領導干部需要良好的形象。”李生發深以為然。于是,作為“李生發”時,他表現得積極上進、廉潔自律,在民主生活會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實在,還提醒其他黨員干部要常“照鏡子”“正衣冠”。而作為“李居良”時,他毫無原則底線,無視紀法、肆無忌憚。為了躲避監督,李生發以“李居良”的名義辦理了多張銀行卡,作為其房產倒賣、行賄受賄的“隱身衣”。他從不在臨夏、永靖、康樂等地辦理銀行業務,大部分贓款都是親自帶到蘭州,存到不同銀行網點。據查,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李生發先后以“李居良”名義存款810萬元。心如欲壑,后土難填。財迷心竅的李生發不滿足于將貪污受賄的現金存在銀行里變成“死錢”,絞盡腦汁謀求“生財之道”。2008年,李生發以“李居良”的名義,在蘭州市購買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產,之后他轉手賣出,凈賺39萬元。嘗到甜頭后,他堅信買房就是最好的投資。2009年后,李生發又用他和兒子的兩個虛假身份證,在永靖縣、廣西北海、陜西西安等地購買了多套房產。“炒房”帶來的資產急劇膨脹,沖昏了他的頭腦,2019年,在聽聞自己正被組織調查的情況下,他仍在蘭州市購買了3套舊房等待拆遷補償。“辦理買賣房產手續我都用‘李居良’的名字,交付房款也是用‘李居良’名下的銀行卡刷的。我很自信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怎料現在成了我違法犯罪的鐵證。”在留置點,李生發痛哭流涕道,“那一套套房產像一口口棺材將我入殮,一沓沓鈔票像一堆堆冥幣將我掩埋,黨紀國法的陽光一照,我瞬間成了太陽山上的李四,被曬死在錢堆上。”“李生發是典型的守財奴,薄情寡義。”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他求學時,他的哥嫂為了供他上學犧牲了很多。然而,當上領導干部后,李生發為了標榜清廉,對哥嫂十分吝嗇,只在過年時給其幾百元“意思一下”;侄子一家四口至今擠在很小的廉租房中,而李生發曾在侄子住的小區倒賣過3套房;侄女前兩年在蘭州買房時由于手頭緊張,四處借錢,李生發也不愿出手相助,自己卻在蘭州購買了3套房做投資……他把大部分錢財投入到“炒房”中,對哥哥一家的冷暖漠不關心,舍不得多給一分錢。“我這吝嗇鬼,我這葛朗臺!我這知恩不報的冷血動物!如今當哥嫂聽聞我擁有十幾套房產,上千萬元違法資金時,能不為我的劣跡而怨恨嗎?”李生發痛罵自己。紙永遠包不住火,偽裝得再好,終究會有暴露的一天。2020年,李生發覺得“形勢不對”,忙將家中的黃金、字畫、陶罐等財物轉移到親戚朋友家中,并偽造證據,與老板們通謀串供。在被留置后,他仍然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交代問題時反反復復、出爾反爾,常張冠李戴、強詞奪理,為自己開脫罪責,嚴重拖延辦案時間,給辦案工作造成阻礙。“父母給我起小名‘居良’,我卻做了這么多居心不良的事。我愧對父母、愧對黨恩,回頭無望。”在被留置兩個多月后,他才真正反思、檢視自己,“合格黨員的標準,我一項都沒有做到,有今日的下場不足為奇,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李生發的“兩面人生”發人深省,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引以為戒,始終牢記對黨忠誠,決不當“兩面派”、做“兩面人”,要積極向組織交心交底,自覺接受監督,時常糾正行為偏差。“老子當官掌權,兒子就經商發財”自身不正,帶壞家風,“手把手”傳授其子請客送禮、拿錢開路的“圍獵”之術,利用自己的“人脈”為其子經商搭橋鋪路作為黨員干部,本應當好家風建設的“頭雁”,在廉潔修身上以身作則,在立德立品上言傳身教。李生發不但自身不正,還帶壞家風,他將自己從政多年積累的“人脈”,用在為其子經商搭橋鋪路上,大搞“前門當官,后門開店”,結局是“拔出蘿卜帶出泥”,父子二人雙雙被留置。據辦案人員介紹,在李生發兢兢業業、埋頭苦干的那段時間,他的妻子勤儉持家,兒子李某某孝順懂事,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然而,隨著李生發思想變質、行為失范,耳濡目染下,李某某逐漸形成了拜金、追求享樂的扭曲價值觀,大學畢業后執意經商。“也可以吧,老子當官掌權,兒子就經商發財。”在李某某的堅持下,李生發同意了,并“手把手”傳授其請客送禮、拿錢開路的“圍獵”之術。“這個社會沒有錢、沒有權是辦不成事的。爸帶你見識一下。”2017年,在李生發的聯系下,李某某順利承攬到某財政獎補項目和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金額共計937萬元;2019年初,在他的牽線搭橋下,李某某又承攬了某幼兒園建設項目,項目金額486萬元……“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了我這樣不正的家長,導致孩子學壞,犯下了不少違法錯誤,責任全在我身上。”李生發懊悔不已。留置期間,李生發給李某某寫了一封信,“以后我們的家,千萬不可有追名逐利的家風……過一個平淡、平安、安分、健康的普通人家的生活,這實際上是最幸福的生活。”對于一些黨員干部來說,由于歷史原因,“貧”是人生起點。然而其中一小部分怠于修身、黨性缺失,在貪欲的驅使下,逾規越矩、任性妄為,人生軌跡由平緩上升的斜線變成了大起大落的拋物線,最終又回到“貧”的原點。李生發從“貧”走向“貪”,表面看是對財物的貪婪,實際是其思想貧窮、精神貧瘠,始終走不出心理上的貧困。黨員領導干部避免“貧”至“貪”的悲劇,必須先治“心”,樹立“難耐清貧莫為官”的思想,端正“與其濁富,寧比清貧”的價值觀,只有常懷律己之心,戒貪止欲、以廉持家,方能護航人生之舟行穩致遠。李生發懺悔錄(節選)我出生在偏僻的太子山下,在忍饑挨餓中長大。幼時家里經常斷糧,記得有好多次早晨起來,我餓得發慌,哭喊著要饃饃,母親說:“我的娃,再忍忍,你爸已上集賒糧去了,一回來,就給你炒著吃。”高中住校是在二十里外的縣城,一周的干糧,冬天凍成啃不動的冰塊,夏天長滿發霉的綠毛,剝去綠毛用開水一沖,放點咸菜就是一餐,還不能吃飽,超過定量,后面幾天就要挨餓。在我的努力學習下,終于榜上有名,考入了臨夏師范,成為祖祖輩輩第一個有“鐵飯碗”的人。剛參加工作時,能有一間單獨的宿舍是奢望。第一次搬入樓房時,感到無比幸福,雖欠債很多,但日子過得甜美。當上縣長、書記后,權力大了,圍獵我、順從我、恭維我、靠近我的人多了,經不住金錢物欲的誘惑,越來越不知足了。周末回家,有人堵在路口,車上裝幾箱水果、蔬菜、黃河魚,客氣一下也就笑納了。帶回家里,還覺得自己帶來了財富,再也不是空手回家,當官的感覺真好,完全忘記了自己帶回的是不義之財。貪心一旦萌生,貪欲迅速膨脹,我瞅準了當時興起的房地產市場,用這些不義之財購置、買賣多套房產,讓其不斷增值。這些房產都用我李居良的假身份證辦理買賣手續,自以為天衣無縫,可以瞞天過海,怎料現在成了我違法犯罪的鐵證。回想過去,我的家人,誰也沒有讓我貪財受賄、違法犯罪。父母在世時,從未讓我貪戀不義之財,愛人從未表達過讓我為家庭安逸而鋌而走險的意愿。而我卻違背了家人的心愿,貪心不足,違法犯罪,不僅自己失去了自由,還禍及妻兒,禍及親戚朋友,我真是作惡多端,罪孽深重!我愧對哥嫂供讀之恩。上中學時,我已能掙工分自食其力,幾次提出休學,但都被哥嫂斷然拒絕,勸我一心念書,將來出人頭地。長兄如父,只可惜這些年我對他回報孝敬的太少了,如今他已是73歲的老人,我對他沒給過多少接濟,想想自己將身陷囹圄,別說陪伴,連見面說句話的機會都沒了。哥哥身患心臟病,我被留置后,也不知引發舊病了沒有,更不知能不能等到我出獄看他的那一天。現在我常以淚洗面,真悔過去對哥嫂的薄情寡義,自己貪了那么多錢,卻對哥嫂十分吝嗇。當我出獄后,滿頭銀發、身無分文地以一名刑滿釋放人員的身份回到老家時,我還有何顏面面對他們?我愧對孩子教育之責。“養不教,父之過”。在孩子上學的歷程中,我根本沒盡到為人父親的責任,孩子父愛缺失,父教缺失。孩子步入社會后,我不是教他踏實干事、勤奮創業,卻領著孩子盡搞投機鉆營、行賄受賄、違紀違法的勾當,不僅敗壞了自己的名聲,也帶壞了孩子,帶壞了家風家教。我寒門出身,本屬草根。自從加入中國共產黨,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黨把我這個出身貧苦的孩子,培養成一名地廳級領導干部,不差錢、不缺房,連退休后的生活都有保障,何必要伸手拿不該拿的東西,當火山口上的守財奴?眼下,罪行累累的我即將被清除出黨,在接受改造的日子里,我會從嚴要求自己。有生之年,我將永遠感念黨恩,永遠依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