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發(fā),漢族,1964年9月出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甘肅省臨夏州委秘
書處副處長,臨夏州廣河縣委副書記,臨夏州永靖縣委書記,臨夏州康樂縣委書記,平?jīng)鍪懈笔虚L,白銀市委常
委、組織部部長,甘肅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1年4月,經(jīng)甘肅省委批準,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對李生發(f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diào)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11月,經(jīng)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jiān)委委務會審議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生發(fā)開除黨籍、開
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12月16日,武威市人民檢察院以李生發(fā)涉嫌受賄罪,向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留置期間,李生發(fā)常提起年幼時母親給他講的“太陽山上撿金子”故事——有兩個窮人相約到太陽山撿金子,到
了山腳下看到滿山的黃金,張三撿了一塊就回,趕在太陽出來前回到了家。李四撿了一塊又一塊,懷里抱了一
堆,走得太慢沒來得及下山,太陽出來后將他曬死在黃金堆上。“母親總是以此叮囑我,縱使生活貧窮清苦,也
不要想著占便宜,千萬不能像李四一樣,人心不足蛇吞象,最終自取滅亡。”李生發(fā)說。
李生發(fā)的父母言傳身教,二人勤勤懇懇干農(nóng)活,踏實本分做人。他們給李生發(fā)取小名為“居良”,希望他做一個
良善、正直的人。
遺憾的是,李生發(fā)有了權力后,忘記了父母的諄諄教誨,丟失了淳樸品質。相反,他貪欲膨脹、財迷心竅,把
“當官發(fā)大財”當作人生追求,最終成了太陽山上的李四。
經(jīng)查,李生發(fā)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
賄犯罪,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3297萬余元。
縱觀李生發(fā)的人生軌跡,年幼時雖然因為歷史原因經(jīng)歷了物質貧困,但是在組織的培養(yǎng)下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
被提拔重用后,他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放松思想改造、背離職責使命,面對“圍獵”時,無法抵制誘惑,逐漸蛻
變成權力的奴仆、欲望的囚徒,最終倒在了精神貧困的荒原上。從開始的物質貧困到后來的精神貧困,李生發(fā)自
始至終都沒有走出“貧困”。
“前40年的貧窮和困頓,讓我格外渴望金錢”
多次接受私營企業(yè)主的宴請、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檔酒不喝,收受賄賂共計2200余萬元
“李生發(fā)的三觀本身就不太正。”辦案人員說,“他最大的特點就是愛錢。”李生發(fā)出生于臨夏州一個貧困家
庭,在他小時候,除了過年,很少有吃飽飯的時候。“記得剛要上學那會,我天天蹲在雞窩旁,母雞一出窩,趕
緊小心翼翼地撿起熱乎乎的雞蛋積攢下來,終于湊夠20顆,交了學費,來到了盼望的校園。”李生發(fā)回憶道,
“我知道自己背負了一家人的期望,因此不敢懈怠,努力學習。”
1981年,李生發(fā)考入臨夏師范學校。畢業(yè)后,他被分配到臨夏縣一所村學任教。彼時的李生發(fā)有干勁肯拼搏,
機緣巧合,第二年,他就被調(diào)到臨夏縣委宣傳部工作。“在黨委機關工作,不是黨員的話,總覺得身份不合
適。”進入宣傳部工作后,李生發(fā)很快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
1986年,李生發(fā)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chǎn)黨。這之后,他輾轉經(jīng)歷了多個工作崗位,工資收入逐步提高,生活質
量有所提升。他本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為黨工作上,卻開始心思漂浮,整日想著如何投資撈快錢,導致債務纏
身。“我家境貧寒,工作后急于改變窘迫的生活,結果錯誤投資導致經(jīng)濟狀況雪上加霜。直到40歲,我才過上不
用還債的日子。”李生發(fā)坦言,“前40年的貧窮和困頓,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讓我格外渴望金錢。”
2006年,李生發(fā)的事業(yè)邁上一個新臺階,他被提拔為永靖縣委書記,手中的權力大了,接觸的人也多了,在一
些人的眼里,李生發(fā)成了必須“拿下”的“獵物”。
“當上縣委書記后,第一次有人將裝有兩條煙的文件袋放到我的辦公桌上,我推辭不掉,收下后,心里總是惴惴
不安。”最終,在退還與不退間,李生發(fā)選擇了后者,邁出了收受禮品的第一步,“到收下第二個人送的茶葉、
第三個人送的字畫后,我慢慢習以為常。逢年過節(jié)把這些禮品送給親友時,心里還有一種成就感,覺得自己當了
官有本事、有面子。”
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與形形色色老板的接觸中,李生發(fā)內(nèi)心逐漸失衡。“為什么我這么努力卻過得清苦?”“憑
什么老板們賺錢那么容易?”這兩個問題成了他的心魔,不斷侵蝕著他的思想防線。
特別是在接受了老板們的高檔宴請后,他的理想信念愈發(fā)動搖,把宗旨意識、紀律規(guī)矩拋之腦后,平日里的管理
服務對象變成了勾肩搭背的“江湖兄弟”,正常的項目洽談變成了“友好合作”。在欲望的支配下,李生發(fā)頻頻
踩“紅線”、闖“雷區(qū)”,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多次接受私營企業(yè)主的宴請、旅游安排,非山
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檔酒不喝,飯后定要前往夜總會唱歌娛樂,并接受有償陪酒服務。就這樣,李生發(fā)從謹
小慎微到揮霍放縱,從小占小收到大貪大斂,在違法亂紀的泥潭里愈陷愈深。
經(jīng)查,2006年至2020年,李生發(f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注冊、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
謀取利益,先后收受陳某等18人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281萬余元。
心正則廉,無欲則剛。對黨員領導干部而言,廉不廉,貪不貪是一種選擇,也是一種考驗。如果像李生發(fā)一樣,
在當官、發(fā)財?shù)恼J識與選擇上沒有把握好,信仰迷失、精神上嚴重缺“鈣”,初心一旦讓位于私欲,就會以權謀
私、腐化墮落。
“居良”的假身份證中,藏著一顆“不良居心”
以“李居良”辦理另一身份證作為其貪腐“隱身衣”;把大部分錢財投入到“炒房”中,卻對不富裕的哥哥一家漠
不關心
忠誠,是共產(chǎn)黨員必備的政治品格,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領導干部理應自覺講誠信、懂規(guī)矩、守紀律,對黨忠
誠老實,對群眾忠誠老實,做到臺上臺下一種表現(xiàn),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越界、越軌。
然而,和許多腐敗分子一樣,李生發(fā)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典型代表。多年的從政經(jīng)歷,使他養(yǎng)成了“謹小慎
微”的性格。他十分清楚自己違紀違法行為的后果,但仍心存僥幸、企圖瞞天過海。2007年,李生發(fā)通過偽造
證明材料,用小名“李居良”申辦了一張身份證,同時給兒子也辦理了另一張身份證。
在兩個身份證的掩護下,李生發(fā)開啟了他的“雙面人生”。
“領導干部需要良好的形象。”李生發(fā)深以為然。于是,作為“李生發(fā)”時,他表現(xiàn)得積極上進、廉潔自律,在
民主生活會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實在,還提醒其他黨員干部要常“照鏡子”“正衣冠”。而作為“李居良”時,他
毫無原則底線,無視紀法、肆無忌憚。
為了躲避監(jiān)督,李生發(fā)以“李居良”的名義辦理了多張銀行卡,作為其房產(chǎn)倒賣、行賄受賄的“隱身衣”。他從
不在臨夏、永靖、康樂等地辦理銀行業(yè)務,大部分贓款都是親自帶到蘭州,存到不同銀行網(wǎng)點。據(jù)查,2007年9
月至2014年6月,李生發(fā)先后以“李居良”名義存款810萬元。
心如欲壑,后土難填。財迷心竅的李生發(fā)不滿足于將貪污受賄的現(xiàn)金存在銀行里變成“死錢”,絞盡腦汁謀求
“生財之道”。
2008年,李生發(fā)以“李居良”的名義,在蘭州市購買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產(chǎn),之后他轉手賣出,凈賺39萬
元。嘗到甜頭后,他堅信買房就是最好的投資。2009年后,李生發(fā)又用他和兒子的兩個虛假身份證,在永靖
縣、廣西北海、陜西西安等地購買了多套房產(chǎn)。“炒房”帶來的資產(chǎn)急劇膨脹,沖昏了他的頭腦,2019年,在
聽聞自己正被組織調(diào)查的情況下,他仍在蘭州市購買了3套舊房等待拆遷補償。
“辦理買賣房產(chǎn)手續(xù)我都用‘李居良’的名字,交付房款也是用‘李居良’名下的銀行卡刷的。我很自信自己做
得天衣無縫,怎料現(xiàn)在成了我違法犯罪的鐵證。”在留置點,李生發(fā)痛哭流涕道,“那一套套房產(chǎn)像一口口棺材
將我入殮,一沓沓鈔票像一堆堆冥幣將我掩埋,黨紀國法的陽光一照,我瞬間成了太陽山上的李四,被曬死在錢
堆上。”
“李生發(fā)是典型的守財奴,薄情寡義。”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他求學時,他的哥嫂為了供他上學犧牲了很多。
然而,當上領導干部后,李生發(fā)為了標榜清廉,對哥嫂十分吝嗇,只在過年時給其幾百元“意思一下”;侄子一家
四口至今擠在很小的廉租房中,而李生發(fā)曾在侄子住的小區(qū)倒賣過3套房;侄女前兩年在蘭州買房時由于手頭緊
張,四處借錢,李生發(fā)也不愿出手相助,自己卻在蘭州購買了3套房做投資……他把大部分錢財投入到“炒房”
中,對哥哥一家的冷暖漠不關心,舍不得多給一分錢。“我這吝嗇鬼,我這葛朗臺!我這知恩不報的冷血動物!如
今當哥嫂聽聞我擁有十幾套房產(chǎn),上千萬元違法資金時,能不為我的劣跡而怨恨嗎?”李生發(fā)痛罵自己。
紙永遠包不住火,偽裝得再好,終究會有暴露的一天。2020年,李生發(fā)覺得“形勢不對”,忙將家中的黃金、
字畫、陶罐等財物轉移到親戚朋友家中,并偽造證據(jù),與老板們通謀串供。在被留置后,他仍然對組織不忠誠不
老實,交代問題時反反復復、出爾反爾,常張冠李戴、強詞奪理,為自己開脫罪責,嚴重拖延辦案時間,給辦案
工作造成阻礙。
“父母給我起小名‘居良’,我卻做了這么多居心不良的事。我愧對父母、愧對黨恩,回頭無望。”在被留置兩
個多月后,他才真正反思、檢視自己,“合格黨員的標準,我一項都沒有做到,有今日的下場不足為奇,大家千
萬不要像我一樣。”李生發(fā)的“兩面人生”發(fā)人深省,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引以為戒,始終牢記對黨忠誠,決不當
“兩面派”、做“兩面人”,要積極向組織交心交底,自覺接受監(jiān)督,時常糾正行為偏差。
“老子當官掌權,兒子就經(jīng)商發(fā)財”
自身不正,帶壞家風,“手把手”傳授其子請客送禮、拿錢開路的“圍獵”之術,利用自己的“人脈”為其子經(jīng)
商搭橋鋪路
作為黨員干部,本應當好家風建設的“頭雁”,在廉潔修身上以身作則,在立德立品上言傳身教。李生發(fā)不但自
身不正,還帶壞家風,他將自己從政多年積累的“人脈”,用在為其子經(jīng)商搭橋鋪路上,大搞“前門當官,后門
開店”,結局是“拔出蘿卜帶出泥”,父子二人雙雙被留置。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在李生發(fā)兢兢業(yè)業(yè)、埋頭苦干的那段時間,他的妻子勤儉持家,兒子李某某孝順懂事,是品學
兼優(yōu)的好學生。
然而,隨著李生發(fā)思想變質、行為失范,耳濡目染下,李某某逐漸形成了拜金、追求享樂的扭曲價值觀,大學畢
業(yè)后執(zhí)意經(jīng)商。“也可以吧,老子當官掌權,兒子就經(jīng)商發(fā)財。”在李某某的堅持下,李生發(fā)同意了,并“手把
手”傳授其請客送禮、拿錢開路的“圍獵”之術。
“這個社會沒有錢、沒有權是辦不成事的。爸帶你見識一下。”2017年,在李生發(fā)的聯(lián)系下,李某某順利承攬
到某財政獎補項目和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金額共計937萬元;2019年初,在他的牽線搭橋下,李某某又承
攬了某幼兒園建設項目,項目金額486萬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了我這樣不正的家長,導致孩子學壞,犯下了不少違法錯誤,責任全在我身上。”李生發(fā)
懊悔不已。
留置期間,李生發(fā)給李某某寫了一封信,“以后我們的家,千萬不可有追名逐利的家風……過一個平淡、平安、
安分、健康的普通人家的生活,這實際上是最幸福的生活。”
對于一些黨員干部來說,由于歷史原因,“貧”是人生起點。然而其中一小部分怠于修身、黨性缺失,在貪欲的
驅使下,逾規(guī)越矩、任性妄為,人生軌跡由平緩上升的斜線變成了大起大落的拋物線,最終又回到“貧”的原
點。李生發(fā)從“貧”走向“貪”,表面看是對財物的貪婪,實際是其思想貧窮、精神貧瘠,始終走不出心理上的
貧困。黨員領導干部避免“貧”至“貪”的悲劇,必須先治“心”,樹立“難耐清貧莫為官”的思想,端正“與
其濁富,寧比清貧”的價值觀,只有常懷律己之心,戒貪止欲、以廉持家,方能護航人生之舟行穩(wěn)致遠。
李生發(fā)懺悔錄(節(jié)選)
我出生在偏僻的太子山下,在忍饑挨餓中長大。幼時家里經(jīng)常斷糧,記得有好多次早晨起來,我餓得發(fā)慌,哭喊
著要饃饃,母親說:“我的娃,再忍忍,你爸已上集賒糧去了,一回來,就給你炒著吃。”高中住校是在二十里
外的縣城,一周的干糧,冬天凍成啃不動的冰塊,夏天長滿發(fā)霉的綠毛,剝?nèi)ゾG毛用開水一沖,放點咸菜就是一
餐,還不能吃飽,超過定量,后面幾天就要挨餓。在我的努力學習下,終于榜上有名,考入了臨夏師范,成為祖
祖輩輩第一個有“鐵飯碗”的人。
剛參加工作時,能有一間單獨的宿舍是奢望。第一次搬入樓房時,感到無比幸福,雖欠債很多,但日子過得甜
美。當上縣長、書記后,權力大了,圍獵我、順從我、恭維我、靠近我的人多了,經(jīng)不住金錢物欲的誘惑,越來
越不知足了。周末回家,有人堵在路口,車上裝幾箱水果、蔬菜、黃河魚,客氣一下也就笑納了。帶回家里,還
覺得自己帶來了財富,再也不是空手回家,當官的感覺真好,完全忘記了自己帶回的是不義之財。
貪心一旦萌生,貪欲迅速膨脹,我瞅準了當時興起的房地產(chǎn)市場,用這些不義之財購置、買賣多套房產(chǎn),讓其不
斷增值。這些房產(chǎn)都用我李居良的假身份證辦理買賣手續(xù),自以為天衣無縫,可以瞞天過海,怎料現(xiàn)在成了我違
法犯罪的鐵證。
回想過去,我的家人,誰也沒有讓我貪財受賄、違法犯罪。父母在世時,從未讓我貪戀不義之財,愛人從未表達
過讓我為家庭安逸而鋌而走險的意愿。而我卻違背了家人的心愿,貪心不足,違法犯罪,不僅自己失去了自由,
還禍及妻兒,禍及親戚朋友,我真是作惡多端,罪孽深重!
我愧對哥嫂供讀之恩。上中學時,我已能掙工分自食其力,幾次提出休學,但都被哥嫂斷然拒絕,勸我一心念
書,將來出人頭地。長兄如父,只可惜這些年我對他回報孝敬的太少了,如今他已是73歲的老人,我對他沒給過
多少接濟,想想自己將身陷囹圄,別說陪伴,連見面說句話的機會都沒了。哥哥身患心臟病,我被留置后,也不
知引發(fā)舊病了沒有,更不知能不能等到我出獄看他的那一天。現(xiàn)在我常以淚洗面,真悔過去對哥嫂的薄情寡義,
自己貪了那么多錢,卻對哥嫂十分吝嗇。當我出獄后,滿頭銀發(fā)、身無分文地以一名刑滿釋放人員的身份回到老
家時,我還有何顏面面對他們?
我愧對孩子教育之責。“養(yǎng)不教,父之過”。在孩子上學的歷程中,我根本沒盡到為人父親的責任,孩子父愛缺
失,父教缺失。孩子步入社會后,我不是教他踏實干事、勤奮創(chuàng)業(yè),卻領著孩子盡搞投機鉆營、行賄受賄、違紀
違法的勾當,不僅敗壞了自己的名聲,也帶壞了孩子,帶壞了家風家教。
我寒門出身,本屬草根。自從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黨把我這個出身貧苦的孩子,培養(yǎng)成一名
地廳級領導干部,不差錢、不缺房,連退休后的生活都有保障,何必要伸手拿不該拿的東西,當火山口上的守財
奴?眼下,罪行累累的我即將被清除出黨,在接受改造的日子里,我會從嚴要求自己。有生之年,我將永遠感念
黨恩,永遠依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