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從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2017年7月2日,從某找到張某,通過張某將女兒介紹給了靈璧縣某村村民張某某。在雙方見面后,從某以女兒因退婚需返還前一個對象彩禮錢的名義騙取張某某人民幣10萬元,之后又編造其他理由騙取張某某22500元。
在雙方約定好婚期后,從某母女失聯。2017年7月4日,從某在將女兒已經介紹給張某某的情況下,找到王某,通過王某將女兒介紹給了固鎮縣新馬橋鎮某村村民黃某。在雙方見面后,從某又以女兒因退婚需返還前一個對象彩禮錢的名義騙取黃某人民幣10萬元。之后從某母女以各種理由為借口,繼續對黃某進行詐騙,總共騙取黃某人民幣19.16萬元。黃某發覺被騙,不再給從某母女錢財之后,從某母女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