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圣地置業有限公司是肥西中街水晶城的開發商,楚天物業是肥西中街水晶城的物業。就中街水晶城的地下車庫屬于人防車位的事實,已經跟相關部門確認過。但是,圣地置業和楚天物業仍然各種手段,變相出售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最開始出通知,租期70年,沒有產權,再到通知租期20年,再到最后租期1-3年,費用由原每月120元漲到一月220元。人防車位的定價是否決定權完全在開發商呢?說漲就漲,不租就不給進車庫,業主委員會協調社區、人防辦各種組織的通知開發商和物業均無視。
目前小區正在啟動換物業程序,楚天物業已經完全停止服務,拒繳電費,供電所發了通知會逐步停了小區的公共用電。業主何錯之有?有的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可以起訴,但是不能罔顧所有業主的利益,小區電梯數年廣告費全部被物業收入囊中,目前最后一班崗,也不屑于做好。
這樣沒有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的開發商、物業公司,什么部門能夠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