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降被約談!
樓市以穩為大方向!
這不,繼去年碭山某盤被約談,
最近安徽某房企又被點名了!
安徽某房企降價促銷!住建委點名:立即停止!
近日,據某知名房產博主爆料:蕪湖某樓盤降價促銷,導致業主不滿上售樓部討要說法,住建委開發辦點名:立即停止降價行為。
據悉,該盤洋房此前銷售均價為15000元/㎡,而此次降了5000元/㎡左右,僅賣1萬/㎡,最便宜的一層、二層才9000多每平米。
該盤此次降價惹怒業主,業主在得知此消息之后,到售樓部討要說法。
最新消息,該樓盤目前已被住建委開發辦點名要求立即停止促銷活動,糾正低于備案價5%的銷售行為。
據悉,這樣的大幅降價,也引發相關部門的介入管理。目前蕪湖住建委開發辦表示:
樓盤降價維權 全國多地時有發生
其實樓盤降價遭遇維權,甚至售樓處被砸,一點也不新鮮,好幾個年份都發生過。譬如2005年、2008年、2011年、2014年。
去年9月13日,濱江新城新希望未來海岸二期部分房源價格低于一期,引發了部分業主維權抗議。
而合肥去年同樣也有不少樓盤,這里就不一一點名,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因為房子降價引發前期業主維權!
新樓盤降價維權不違約 業主索賠無法律依據
看到自己尚未入住的房子價值大幅縮水縱然心痛,但是拉橫幅維權、打砸售樓處,這樣的做法就是明智的嗎?就能獲得最大利益嗎?
針對樓盤降價,有分析人士指出,除非當事人簽署購房合同時約定了合同解除事由,比如“約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內降價,開發商就構成違約。”否則業主要求補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買房子毫無疑問是一個市場行為,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僅限于開發商保質保量把售出房產,業主以定價支付,未來的價格波動的風險應該由業主來來承擔。
前幾年樓盤持續漲價,有的樓盤一次提價就可以達到20%,三個月甚至可以翻番,業主也從來沒有將溢價部分還給開發商。
事實上,開發商無論漲價還是降價,對已購房業主都不構成傷害。因為當初成交價是雙方認可、市場認可的。
一旦房產貶值就要求開放商補償,這根本不是維權,而是不愿意承擔風險的耍賴、悔棋。
對于業主的維權行為,法律專家指出,對于高價購房者提出的“退差價”或“退房”的說法,從法律上判斷難以成立。如果開發商在履行合同上沒有問題,很難要求退房或退差價。
從最近的種種事件表明,房價既不會大漲也不能大跌!這是政府不想看見的!大漲房子更不好賣,大跌業主鬧事,2019對于一些房企來說仍然是很艱難的一年!希望大家都扛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