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在合肥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合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汪衛東作《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據悉,今年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將修改《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為養犬“立規矩”。
由于部分人對犬只疏于管理或隨意丟棄,造成街面上各類流浪犬、散養犬數量不斷增多,犬只傷人、擾民等事件時有發生,由此引發的糾紛和投訴明顯增多。民警在處理此類事件時一般很難進行調查取證,只能進行教育、勸導、調解。
此外,對于有危害公眾安全隱患的流浪犬只,捕捉、捕殺時既要保證自身安全,又要保證周圍群眾不被咬傷和受到驚嚇,同時還要防止犬只逃脫,必須有專業人員和專用工具來完成。還有一個需要面對的事實是,由于流浪貓狗的數量巨大,即使民警出警,也無法徹底杜絕狗患。
應該加強公安、城管、畜牧、衛生、工商等部門的合作,多部門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加強養犬管理,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對養犬業、養狗者以及流浪犬進行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