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布公告,啟動安徽省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實施對象包括在本省參保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等,符合申領條件即可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等還可“免申即享”。
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文件精神,我省今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累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實施對象包括在本省參保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參照實施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即享”。通過數據比對、地方初核,省人社廳同時公示了“免申即享”初篩達標用人單位名單。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裁員率達標且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的單位,復核后納入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即享”范圍,返還資金于2024年8月14日前撥付到位,最遲不超過8月底。
大型企業以及符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但未被納入“免申即享”范圍的用人單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經聯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導致“免申即享”資金撥付不成功的用人單位,可通過安徽省人社統一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網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報期限為2024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返還資金可以怎么用?政策明確,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用人單位應建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臺賬備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 實習生 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