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最新通報來了,兩名銀行干部同日被開除黨籍!
7月9日,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肥西農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華余,肥東農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瓊,二人均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悉,二人于2023年7月同日通報被查,距離此次被開除黨籍已近一年時間。通報顯示,二人均存在“靠金融吃金融”、非法侵占單位資金、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巨額貸款等行為。
私德不正、私欲膨脹
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巨額貸款
日前,安徽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對肥西農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華余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經安徽省監委指定,蚌埠市蚌山區監委對王華余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王華余存在以下問題:
·身為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
·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兼職取酬;
·陽奉陰違,在審計整改工作中弄虛作假;
·私德不正;私欲膨脹,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擅權妄為,非法侵占單位資金,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巨額貸款。
通報指出,王華余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農信社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華余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悉,王華余出生于1963年3月,本科學歷,中級經濟師。王華余曾在肥西農商銀行有過長達12年的工作經歷。據此前裁判文書顯示,華夏保險安徽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原總經理鄧某春在職期間,曾向時任安徽省聯社主任陳某行賄6000余萬元。王華余曾在證人名單當中,證明陳某夫婦為幫助鄧某春推銷保險,向相關農商行董事長和省聯社高管打過招呼。
任性用權,毫無底線原則
非法侵占單位資金
日前,安徽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對肥東農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瓊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經安徽省監委指定,蚌埠市蚌山區監委對張瓊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張瓊存在以下問題:
·身為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
·漠視組織原則,在組織推薦提拔時拉票助選,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私德不正;利欲熏心,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任性用權,毫無底線原則,非法侵占單位資金,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巨額貸款。
通報指出,張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農信社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瓊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解除其勞動合同關系;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肥東農商銀行定期報告顯示,張瓊出生于1979年3月,于2021年10月被提名為該行副行長。而在王華余任職期間,肥西農商銀行也有一名女副行長名為“張瓊”,于2019年9月辭職。
2023年7月,安徽紀委監委官網通報,安徽肥西農村商業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華余,安徽肥東農村商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瓊,二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