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人民政府網獲悉,近日,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印發《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的若干措施》,從多方面推動全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項目用地管理。
根據措施要求,安徽省將加強規劃統籌引領,做好綠色能源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優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發電項目空間布局。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將光伏發電產業項目列入重點建設項目清單,合理安排光伏發電項目新增用地規模、布局。
科學優化項目選址,鼓勵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項目,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光伏發電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避讓耕地、生態保護紅線等,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Ⅰ級保護林地。鼓勵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廢棄礦山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積極盤活利用存量土地資源,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控及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采煤沉陷區的非耕地區域、因沉陷確實無法復墾的耕地區域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該措施明確,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盡量避免對生態和農業生產造成影響。同時還要求各地自然資源、林業、能源主管部門應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對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特別是光伏方陣用地的日常監管,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嚴禁擅自建設非發電必要的配套設施。(記者 章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