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安徽省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梳理公布安徽省第一批涉燃氣執法典型案例,要求嚴厲打擊燃氣安全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防范和化解相關問題隱患,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
多人生產偽劣液化石油氣被判刑
2023年8月4日,省公安廳下發涉及淮南的利用二甲醚制售偽劣液化氣線索24條。淮南市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立刻對上述線索開展核查工作。經查,某燃氣公司2021年以來從某能源有限公司大量購買液化氣及二甲醚,通過混裝的方式,生產偽劣液化石油氣在全市進行出售,涉案資金巨大,并給該市安全用氣造成了較大的安全隱患。
淮南市某區人民法院對該燃氣公司及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判決,判處被告人淮南某燃氣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商某某、吳某某、龔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至四萬元不等。另追繳上述三人違法所得,由淮南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直接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用戶違法盜用燃氣被行政拘留
2024年4月4日,亳州新奧燃氣公司安檢員入戶安檢時發現,該市高新區一燃氣用戶私自將戶內燃氣表拆卸后直接連通燃氣管道用于偷盜燃氣,造成極大安全隱患。該燃氣用戶行為構成盜竊,亳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024年4月10日,黃山市徽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對該區龍井三路工地廚房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使用非徽州區液化氣企業(黃山市某石油液化氣總公司)的氣瓶,系黃山市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配送的。黃山市某商貿有限公司存在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的行為,徽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多家公司損壞燃氣設施被重罰
2024年3月,合肥市某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在道路改造綠化工程施工中損壞燃氣管線。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6.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4月1日,阜陽市太和縣城管局接到反映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過程中損毀燃氣管道,執法人員趕至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違規施工毀損了市政燃氣設施。該公司去年曾在城鄉一體化供水管網改造施工中,損毀了市政燃氣設施。針對再次違法行為,太和縣城管局決定按“從重情形”處理,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恢復毀損的市政燃氣設施,并對其作出罰款8萬元人民幣的處罰。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