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微信公眾號6月9日發布通告:在不影響公交車輛優先通行的前提下,長江路、阜陽路等全市13條公交專用車道對社會車輛開放通行(根據《合肥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一環、二環內等限制通行的車型除外),不再進行抓拍處罰。
通告全文如下:
關于借用公交車道通行優化路網結構的通告
為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資源,進一步緩解擁堵提高通行效率,更好地便利市民出行,結合當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和公交專用車道利用率相對較低的實際情況,現對公交車專用車道使用政策進行如下優化調整:
即日起,在不影響公交車輛優先通行的前提下,長江路、阜陽路等全市13條公交專用車道(詳見附表)對社會車輛開放通行(根據《合肥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一環、二環內等限制通行的車型除外),不再進行抓拍處罰。
特此通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