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省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發展,省委社會工作部于近日印發《安徽省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規范》堅持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并重,共20條,從遵規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形象、服從指揮、保護服務對象和志愿者合法權益、規范出具和使用記錄證明、提供服務保障、開展應急志愿服務、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保守秘密、防止商業化炒作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通過實化細化“必須做”的正面清單和“不可為”的禁止性條款,明確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行為“底線”。
目前,全省實名注冊志愿者已經超過1300萬人、各類志愿服務組織已達6萬多支,志愿服務管理體系初步形成,志愿服務參與主體日益廣泛,志愿服務領域范圍不斷擴展。《規范》的出臺,對于引導行風建設、加強行業監督、推動志愿服務事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記者 李明杰 通訊員 鮑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