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昌雅居小區的業主,小區停車場本身已經不夠使用,物業還讓別的小區車輛停靠在我們小區地下停車場,導致下班回去根本沒有車位,小區地下停車場物業擅自租賃給他人做倉庫,讓人在地下停車場干活,物業一年收取房租費,導致小區車位嚴重不足。周圍小區車輛只要交費也能停放在我們小區,小區停車位首先應該滿足業主需求,自己回家都沒地方停車,物業為了賺錢簡直在瞎搞。
而且小區地下停車場混亂不堪,物業只收費不管理,沒有固定車位。小區各種廣告太多,電梯廣告,小區動不動就有人來推銷,物業以此盈利,但是從來不公示盈利收入,其次地上車位應該是業主共同所有。小區回遷戶,回遷戶不要物業費,買房的都需要交物業費,交了物業費從來不干事,不交費用就停水停電,現在車位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