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亳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目前亳州市正在開展公職人員和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工作,公職人員開車不禮讓行人,騎乘電動車不佩戴頭盔將通報到單位。
通報對象包括本市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和國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納入亳州市管理的社會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國屬控股企業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所屬車輛。
通報類型為現場查處和電子監控設備攝錄的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拒不接受處罰的,以及涉嫌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非現場攝錄的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以及其他應當抄告的情形。
實施過程中,將由亳州市公安局負責對上述類型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錄、整理,協調組織部、人社局、機關事務局等單位對涉及違法的公職人員身份、單位等信息進行比對,報送市文明辦。亳州市文明辦、市公安局每月將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和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以書面形式抄告給公職人員和公務用車所屬單位,視情抄告其同級紀檢監察部門。
涉事公職人員所屬單位視情對相應人員進行批評談話、內部通報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市文明辦、公安局。(記者 李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