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恢復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通知》,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復我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符合條件的省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參照《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記者了解到,出臺本次政策是為更好體現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支持異地繳存職工在我市購房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那么,職工在哪些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在我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我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對繳存地沒有限制。我市(含四縣一市)戶籍的異地繳存職工本人在合肥(含四縣一市)購買自住住房,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明細,可以向我市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
貸款條件與我市繳存職工一致,其中購買新建商品房詳見《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報表及須知》,購買二手房詳見《二手房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報表及須知》。
貸款相關表格等可進入gjjzx.hefei.gov.cn 網址,通過網頁右下角“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點擊對應事項,選擇申請材料,在材料填寫樣本中下載使用。(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