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改換門禁、設置道閘限制業主進入小區等方式催交物業服務費,由物業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公開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由價格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4月7日,記者了解到, 《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將于5月1日施行。
據悉,《條例》明確了在物業管理區域的一系列禁止行為: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禁止擅自在房屋地下挖掘增加空間;禁止擅自在建筑物外墻新增門窗、破壞外立面;禁止損壞公共綠化、公共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禁止擅自將住宅、車位、儲藏間等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禁止私拉電線為電動車充電;禁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為。
《條例》規定,若發生這些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稐l例》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的禁止行為:禁止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降低物業服務標準、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增加收費內容;禁止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改換門禁、設置道閘限制業主進入小區等方式催交物業服務費……物業若有這些行為,業主可以向縣(市)區物業管理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后者應當進行核查,依法作出處理并告知業主。
《條例》對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采取改換門禁、設置道閘限制業主進入小區等方式催交物業服務費,由物業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公開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由價格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大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