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公布8起制止食品浪費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巢湖市葉記捶肉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6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巢湖市葉記捶肉館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反食品浪費法》的貫徹落實,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社會氛圍。
宿州市埇橋區豐廚餐廳未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和提示超量點餐標識案
2023年2月28日,宿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宿州市埇橋區豐廚餐廳監督檢查時,發現其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經營及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未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和提示超量點餐標識,也未主動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當場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本案辦理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堅持釋法明理,強化教育,取得較好社會效果。
桐城市幸運星飯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2月23日,桐城市市場監管局在反食品浪費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桐城市幸運星飯店未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造成消費者點餐品種過多、用餐后遺留數量過大,存在明顯的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桐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食品安全“四員”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反食品浪費宣傳,同時加強反食品浪費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食品浪費違法行為。
寧愛平便利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7日,宣城市郎溪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執法專項檢查時,發現在寧愛平便利店用餐結束的包廂餐桌上擺放有大量剩菜,存在食品浪費現象,遂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明知消費者點餐過量卻不加勸阻,未主動履行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職責。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宣城市郎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當場對該店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金面福牛肉面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2月28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淮北市相山區金面福牛肉面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或區域未張貼防止食品浪費的消費提示標識,遂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營者未提示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另查明,當事人為吸引顧客在抖音、小視頻中,推出“半小時挑戰98元大份拉面免單”的活動。該活動含拉面800克及香菜、牛肉、湯,明顯超過普通人的食量,且有多名消費者參與活動并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淮北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對當事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蚌埠市龍子湖區太好吃餃子館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3年3月23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蚌埠市龍子湖區太好吃餃子館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3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行動中,依法對蚌埠市龍子湖區太好吃餃子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采取相關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蚌埠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檢查力度,督促經營者落實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弘揚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倡導綠色消費。
銅陵市郊區周潭鎮長樂面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13日,銅陵市郊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銅陵市郊區周潭鎮長樂面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3日,銅陵市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營者未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銅陵市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利辛縣王強紫藤閣酸菜魚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15日,亳州市利辛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依法對利辛縣王強紫藤閣酸菜魚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因當事人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利辛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酒店、飯店等餐飲場所反食品浪費檢查力度,督促餐飲行業認真落實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弘揚勤儉節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