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埇橋區醫療保障局對宿州瑞金骨傷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情況進行通報處罰。
血清直接膽紅素測定重復收取血清間接膽紅素測定涉及醫保基金2256元;血清甘油三酯串換收取血清甘油三酯(干化學法加收)涉及醫保基金1500元;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測定串換收取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測定(干化學法加收)涉及醫保基金780元;血清總膽固醇測定串換收取血清總膽固醇測定(干化學法加收)涉及醫保基金1500元;超醫保支付限定條件使用紅花注射液涉及醫保基金130.2元;超醫保支付限定條件使用三磷酸腺苷二鈉注射液涉及醫保基金2903.4元;超醫保支付限定條件使用注射用奧美拉唑鈉涉及醫保基金142元。合計合計違規醫保基金10441.6元,其中埇橋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違規金額10441.6元。
宿州市埇橋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作出如下處罰:1.責令宿州瑞金骨傷醫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改正; 2.退回醫保基金10441.6元至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賬戶; 3.處醫保基金1.3倍的罰款13574.08元,上繳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