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入職報告和準入查詢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針對未成年人用戶進行畫像……
12月26日,記者從安徽省民政廳獲悉,由安徽省民政廳會同相關單位起草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22日。
父母應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個課堂,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師。征求意見稿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長需要。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根據未成年人不同年齡階段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給予科學指導,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保障未成年人與其身心健康相適應的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定期與十六周歲以上脫離監護單獨生活的未成年人聯系和交流,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心理等情況,并給予親情關愛和幫助指導。
嚴格執行入職報告和準入查詢制度
學校是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征求意見稿提出,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工作制度,校長是未成年學生學校保護的第一責任人。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入職報告和準入查詢制度,不得聘用、引入有下列情形的人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因賣淫、嫖娼、吸毒、賭博等違法行為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因虐待、性騷擾、體罰或者侮辱學生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解聘的;實施其他被納入教育領域從業禁止范圍的行為的。
學校在聘用教職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員時,應當要求相關人員提交承諾書;對在聘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核查,發現存在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應當及時解聘。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參與。征求意見稿提出,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含電子煙)、酒、彩票銷售網點。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范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并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醫療美容服務機構未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建立從業查詢制度,在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不得利用算法針對未成年人進行畫像
如今,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獲取信息、學習娛樂、交友互動。
如何守護未成年人上網的清朗空間?征求意見稿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督促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防止其使用成年人的網絡支付賬號、網絡游戲注冊賬號進行網絡消費或者接觸不適宜的網絡游戲。
信息處理者通過網絡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處理的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安全;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制度,不得利用算法針對未成年人用戶進行畫像,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青少年模式以及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功能,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