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 (2022年第42期),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等6類食品13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廬州太太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四分店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長豐縣崗集鎮辣桃氣餐飲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長豐縣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