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奇葩“老賴”尤其多!
“戲精”裝病暈倒、鉆進女廁所躲避法官、千里迢迢從廣州到安徽“興師問罪”、被曝光怕丟面子摳挖自己頭像、向法院索要誤工費、虛假訴訟逃避強制執行……小編盤點出安徽法院“老賴”奇聞錄,不是為了獵奇,而是警醒失信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必將受到懲處。
■裝病暈倒幾小時
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在集中執行行動中,“老賴”武某裝病暈倒,送到醫院做了各種檢查都沒毛病,直到抬上警車要送往拘留所,瞬間“醒”來。
武某系阜陽某藥業公司業務員,2015年8月收到公司價值4.3萬余元的藥品,書面承諾10日內還清貨款,后武某未還款就從公司離職。藥業公司多次追索未果,法院判決武某償還藥業公司貨款4.3萬余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武某一直拒不履行義務。
藥業公司經多方查找,發現武某在阜陽某街道經營藥店。2018年6月8日,當執行法官突然出現在武某店中時,他一再表示沒錢,被拘傳至法院。一路上,武某都很正常,到了法院,他直嚷著頭疼,不顧地上是否干凈,往地上一躺,緊閉雙眼,任誰喊他也一聲不吭,怎么勸說也不搭理。執行干警怕他真有什么疾病,連忙撥打120。急救人員來到后,經初步檢查,沒發現什么癥狀。為穩妥起見,執行干警將他抬上救護車,送到醫院做全面檢查。經彩超、心電圖、大生化等多項檢查,都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武某仍躺在急救床上嚷著頭疼,緊閉雙眼。經再次復查,醫生宣告他沒毛病。
法院以武某拒不申報財產為由,決定對他實施司法拘留。宣布拘留時武某還不理不睬,當法警為他戴上手銬、抬上警車要送往拘留所,他瞬間“醒”過來,嚷著要聯系家人。到了拘留所,他痛哭流涕,一再說早知會被拘留,說什么也不裝病了。
■鉆進女廁所
為躲避執行,靈璧縣有個男“老賴”鉆進法院女廁所長達3個小時。
2018年11月28日下午,靈璧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朱某舉報,被執行人陳某正在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請求法官前往拘傳。執行法官和法警立即驅車奔赴宿州市。
到達宿州中院后,執行人員在庭審區域必經通道門口等候。庭審結束后,執行人員發現陳某妻子、兒子相繼出來,遲遲不見陳某人影。待到所有人員都離開法庭,仍未見陳某。執行人員認定陳某不可能憑空消失,一定趁機躲藏在某個角落,便安排法警看守必經通道,請求中院援助。
宿州中院派出8名法警,逐個樓層逐個房間進行排查,兩個小時后仍然一無所獲。“我就不相信陳某能長翅膀飛了,肯定還在中院。”執行法官請求中院調取監控。監控視頻顯示,庭審一結束,陳某直奔旁邊的女廁所。之前執行人員已經排查該廁所,因門反鎖,顧慮有女同志在里面,未深入搜查,萬萬沒想到,里面的“女同志”竟是“老賴”陳某。
執行法官在女廁所門口耐心勸說陳某趕緊出來,陳某不出聲。法警準備從后窗翻進女廁所抓他,陳某才灰溜溜打開女廁所門出來。原來,申請人朱某從法庭經過時被陳某看到,猜到執行法官前來找他,庭審一結束就躲進女廁所,一躲就是3個小時。
陳某被帶回靈璧縣法院后害怕被拘留,當場通過微信轉賬將9.9萬元執行款還給申請人,還寫下了悔過書。
執行干警調侃道:幸好沒放棄,終于找到你。
■千里迢迢上門“興師問罪”
失信被執行人徐某從廣州千里迢迢坐大巴到安徽來找法官“興師問罪”,誰料被當場拿下,司法拘留后乖乖交清了400萬余元執行款。
2018年5月2日,一位不速之客走進霍山縣人民法院。他手提皮箱、一臉倦容,剛跨進執行局執行員張濤的辦公室,就氣勢洶洶地嚷嚷起來:“你知道我是怎么從廣州過來的嗎?坐了20多個小時的大巴啊!今天我來就是找你們要個說法,憑什么把我列入失信黑名單?憑什么把我的房屋查封了?”
張濤一看是徐某,明白他為何而來。
徐某是廣州某包裝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欠安徽某玻璃器皿公司貨款400余萬元不還。2018年3月上旬,執行人員了解到徐某在廣州市區有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并將拍賣裁定書送達給徐某。
徐某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即將進行拍賣時,又急又惱,決定親自去法院討個說法。在購買高鐵票時,被告知他已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單,無法購票。情急之下,徐某坐上大巴,一路顛簸,轉了一次車,用了20多個小時趕到霍山縣。
“這一路可把我累壞了,我一夜都沒合眼,都怪你們,不然我哪能遭這個罪呀!我這趟來就是要問個究竟,你們何時解封我的房子?”徐某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還在執行局大倒苦水,埋怨執行干警。
鑒于他拒不申報財產等行為,霍山縣法院果斷決定將他司法拘留。徐某慌了神,進了拘留所的第二天,就托家人向法院賬戶匯入第一筆執行款62萬元,承諾余款會在兩個月內分批付清。考慮到徐某認錯態度較好,還款態度積極,為了讓他盡快籌錢還款,法院提前對他解除拘留,并作出對他罰款1萬元的處罰。回到廣州后,徐某分三次償還了全部欠款。
執行干警感慨道,很多“老賴”不是沒有錢,而是不知道拒不執行后果很嚴重。
■虛假訴訟逃避強制執行
為逃避法院的強制執行,捏造事實提起虛假民事訴訟。2018年9月30日,南陵縣人民法院以李某等5名被告人犯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一年十個月,各宣告緩刑二年;被告單位蕪湖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犯虛假訴訟罪,判處罰金2萬元。
2015年11月,董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向南陵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某、蕪湖某工程建設公司歸還借款965萬元及利息27萬元。法院依法將李某、蕪湖某工程建設公司在安徽某路橋公司(下稱路橋公司)賬戶上的G318項目工程款在1100萬元內予以凍結。經法院調解,李某等同意向董某歸還借款。
為了逃避執行,避免工程款用于承擔李某的個人債務,2015年12月底,李某、范某、王某、陶某伙同蕪湖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負責G318項目工程事務的總經理方某虛構了債權轉讓協議書等證據,將工程款債權全部轉讓給被告人王某、陶某、范某、蕪湖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李某的哥哥李某旭。
2016年1月5日,董某申請強制執行,南陵法院裁定提取蕪湖某工程建設公司在路橋公司的工程款收入1130萬元。同年5月16日,被告人范某等依據此前虛構的協議,向南陵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停止強制執行工程款。南陵法院判決駁回范某等人的訴訟請求,將涉嫌虛假訴訟犯罪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范某等人主動申請撤回執行異議之訴。南陵法院依法在路橋公司提取了工程款1130萬元交付申請執行人董某。
法院認為,李某等5名被告人以及被告單位蕪湖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侵害董某的合法權益,其行為均構成虛假訴訟罪。
■“特工老賴”裝備齊全
48小時口糧、帳篷、應急藥品、生存裝備刀具……12月11日晚上,固鎮縣人民法院成功將“老賴”王某拘傳,搜查到他隨身攜帶這些“荒野生存”必需品外,還帶著警用甩棍、噴霧劑、多種假身份名片和一份為躲避法院執行的“應急預案”,堪稱裝備齊全的“特工老賴”。
自2017年5月起,固鎮縣法院陸續受理當事人以民間借貸糾紛、信用卡糾紛訴王某的案件11起,涉案金額350萬余元。2018年5月14日,該院依法對陳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要求王某償還借款及利息39.6萬余元。王某拒不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王某便“失蹤”了。王某長期往返于合肥、蚌埠等地,居無定所且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執行干警經過多次努力均未能將他拘傳。
執行干警接到可靠線索,得知王某當晚要和朋友到某酒店聚會,不顧嚴寒在酒店各個路口進行布防蹲守,順利將他抓獲,決定對他司法拘留15日。
■向法院索要誤工費
“老賴”熊某惡意拖欠申請執行人貨款3.2萬元,有能力履行但拒不還錢,被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熊某不以為然,認為最多在拘留所里待上15日,出來就沒事了。
2018年12月6日,熊某被拘留第8天,氣溫驟降,執行干警擔心熊某衣服單薄,通知他家人給他送幾件厚衣服,同時看看熊某有無悔改表現,敦促他盡快履行義務。誰料,平常從事裝潢生意的熊某和其妻一道向執行干警發難,認為法院將他拘留導致他無法掙錢,影響家庭收入,法院必須按照每天400元的標準賠償熊某誤工費。
面對兩人的無理要求,執行干警斷然拒絕,要求他正確認識自己的錯誤,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就在熊某拘留期滿時,法院查明熊某在接到法院報告財產令后,在期限內拒絕向法院報告財產狀況,且行為惡劣,于是依法決定對熊某司法拘留15日,罰款2000元。得知又要被拘留15日,熊某及其妻都慌了,他們沒有料到法院不僅沒有因為他們的“耍潑”,將熊某提前釋放,反而要加大對熊某強制懲戒力度。在第二次拘留當天,熊某聯系家人主動將全部案款及罰金如數交至法院,深刻檢討自身的錯誤,請求法院寬大處理。
■怕丟臉摳挖自己頭像
霍山有一名“老賴”被公開曝光后怕丟臉,趁天黑之際,多次偷偷將自己的頭像、身份信息等從法院張貼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告中摳掉。霍山縣法院依法對毀損法院公告的被執行人徐某司法拘留15日,罰款2萬元。
霍山法院每次在鬧市區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很快會被涂改、毀損。為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維護司法權威,該院對被摳挖、涂改、毀損的頭像信息進行逐個排查,并通過監控錄像進行比對,發現張貼于多條街道、多處十字路口的公告上被摳掉的徐某頭像系其本人所為。
2018年8月27日,執行干警將徐某抓獲。徐某對毀損法院公告的事實供認不諱,其理由更是荒唐,“我擔心頭像在上面,熟人看到后會議論我,覺得很丟臉,所以才將自己頭像摳挖掉。”徐某是一家企業法定代表人,共有標的額近3000萬元的10個執行案件未履行。該院2018年共對3名涂改、毀損公告的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
■清晨修空調
“站住!你在窗外干什么?”
“我……我是修空調的。”
2018年7月4日5時,天長市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在尋找“老賴”丁某時,發現一個清晨爬在樓頂修空調的“紅衣男”。
2012年,丁某向萬某借款166萬元,還了20萬元后就一直借口沒錢不還。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找他,不是吃了“閉門羹”,就是被丁母阻攔,稱丁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執行員得知丁某已經回家,決定在清晨來個突然襲擊。
執行員來到住在四樓的丁某家,未見蹤影。丁家還有一個五層閣樓。丁母以閣樓已出租、無鑰匙為由不肯開門,見執行員義正辭嚴,先賭咒發誓閣樓無人,后躲到一邊,小聲打了個電話。丁母行動詭異,引起執行員懷疑。法警伸頭往窗外看,一個穿紅衣服的男子正躲在五樓窗外空調機邊上,問他干什么的,回答說“修空調的”。
清晨5點就來修空調,有那么好的售后服務?執行員確定“紅衣男”就是丁某。丁母還是拒不開門。執行員只好聯系開鎖公司來開鎖。
丁某在屋頂與執行員僵持了半個小時,見無路可逃,只得乖乖下來,束手就擒。鑒于丁某一直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義務,法院決定對丁某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