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類食品114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40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廬江縣白湖鎮好又多超市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安徽鼎新百士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蛋撻面包(巖燒芝士味),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鼎新百士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淮南市壽縣壽春鎮弟兄米面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淮南海悅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粉(特一粉),其中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南海悅糧油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滁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滁州)生產的醬香豬拱嘴(醬鹵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蕪湖八佰伴商貿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長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黃山市徽州區月古菜攤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合肥市包河區八加八日用百貨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馬鞍山市花山區辰旺食品超市銷售的老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安徽省臺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宣城購物廣場銷售的鯽魚(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淮南、滁州、馬鞍山、蕪湖、宣城、黃山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