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守住不出現疫情規模性反彈的底線, 努力以最小代價取得最大防控效果,更好的服務來(返)肥人員,合肥
市即時起優化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相關服務指引要點如下:
(一)在合肥全市各類交通卡口分設“低風險地區來(返)肥人 員”和“中高風險地區和其他涉疫地區來(返)肥人員”
兩類不同通道。
(二)低風險地區來(返)肥人員通道不查驗 48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采集核酸樣本,直接通行。
(三)中高風險地區和其他涉疫地區來(返)肥人員通道落實分類健康管理要求。
1.中高風險地區和其他涉疫地區來(返)肥人員繼續實行免費落地核酸檢測。
2.對中高風險地區或7天內有本土社會面感染者地區所在縣(市、區、旗, 直轄市為街鎮)來(返) 肥人員,實行“7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期間實行每天一檢, 結果均為陰性后轉為居家健康監測。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在 第2 、3 天各進行1次采集核酸, 其中第3天實行“雙采雙檢”。
3. 對中高風險地區或7天內有本土社會面感染者地區所在城市的其他縣(市、區、旗,直轄市為街鎮) 來(返)肥人
員, 實行“7 天日常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在第 1 、2 、3、 7 天各進行 1 次核酸檢測,不聚集、不
聚會,并倡導具備條件的居家辦公。
(四)切實強化各級疫防辦、交通卡口、社區和家庭的“四方銜接”,確保信息高效流轉、工作無縫閉環。
(五)入境人員管理方面。從國內其他口岸城市入境人員,已集中隔離滿14 天的,可參照國內人員政策來肥:不滿
14天的,原則上不來肥;不滿 14天來肥的, 需補足7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進行集
中隔離。
從合肥口岸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7天集中隔離期滿后,目的地為合肥的,需閉環轉
運至社區,實施7天居家隔離; 在肥無固定居所、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實施 7 天集中隔離。目的地不為合肥
的,需繼續實施7天集中隔離,期滿后方離肥。隔離期間,按規范進行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