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2022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89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5月20日起同時在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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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6月2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2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6月5日23: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7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筆試
2022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考試范圍以《安徽省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為準。
考試時間為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響需調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上述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報考人員可于6月22日至24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合肥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對于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6月25日14:30-17:30和6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合肥市長江中路333號,西樓812房間,聯系電話:0551-62663827)申報加分事宜。
成績公布后一個星期內,報考人員可登錄報考單位主管部門網站,查詢崗位成績排名情況。
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150分(其中,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放寬到130分)。專業測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省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5: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七、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可選擇采取專業筆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答辯、情景模擬、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專業測試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負責。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門擬定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經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按規定在安徽先鋒網、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本部門及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內容包括: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明確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面試、試講、答辯等須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將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為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也可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招聘單位網站和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九、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網站和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省直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筆試考務、專業測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安徽先鋒網、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及有關廳局或招聘單位網站查詢、查閱。
政策咨詢電話: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廳事業處)0551-62606455(省委組織部干部綜合處)
考務咨詢電話: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試院)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電話:詳見《2022年度省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電話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