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是手段,免責是逃避
有人說:老師工作中,真正需要的不是“懲戒權”,是體罰學生后的絕對“免責權”!
教育學生其實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情,所以有很多老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發現對孩子懲罰了,需要一定的免責
權,不然引起家長的不滿,對老師就非常的不利。
但是,我們仔細深究,無論是“懲戒權”還是“免責權”,都是對孩子教育的事件的堵,想通過堵的方式來避免
不好的事情發生。
這讓我想起了大禹父子治水的故事:鯀用堵的方式治水,幾年也不見效,反而災害更大;大禹用疏的方式治水,不
僅洪水被治,百姓也能更好地借用河水維持生活。
兩人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對水的特性的把握,大禹掌握了水向低處流的特性,才將洪水治理好。
再來看看教育學生這件事情,教育要抓住根本,懲戒權、免責權只是遇到事情后的處理手段,不是教育的根本所
在。
老師對學生懲戒,確實能給予學生警醒,讓學生收斂自己的行為,但是懲戒也是有前提的,是需要考慮學生的條
件來進行的,是不能夠超出學生的承受范圍的。
否則,孩子受到傷害,老師想要獲得免責,有些時候即使外在的責任免除了,可是學生卻因為我們老師的處罰受
到傷害所引發的內心愧疚,這個坎是很難邁過去的。
懲戒權是我們教育孩子的手段之一,是在教育過程中的一種需要;而免責權則是對自己過失的豁免借口,不僅不會
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更會顯得老師不懂得教育孩子。
教育的根本是尊重
教育孩子的根本還是要放在人的本心本性上來,我們人與人之間相處,最基本的是什么?是尊重,教育的根本同
樣是尊重,是站在對方角度思考問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換位思考,是以心交心。
尊重不是口頭禪,也不是口號;尊重不僅是工資待遇,更是言行合一。
在老師、學生、家長之間是需要把尊重落到實處的。
孩子入學報名的時候,家長、學生雖然不必像古人那樣行拜師禮,但向老師打招呼、敬禮是必要的,向老師表示
尊重。老師也要向學生及家長回禮,不僅表示對學生、家長的尊重,更是為學生做出基本的做人示范。
老師在孩子犯錯的時候,也是要以尊重孩子為前提,進行恰當的引導。如果孩子需要進行懲戒,請注意懲罰孩子
能承受的身體部位與范圍、程度,多為學生考慮一絲,又能讓孩子受到教訓。
在批評孩子的過程中數落孩子問題的時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把道理說到點子上,不純粹為了講道理而講道
理。當孩子感受到老師的批評切中心中要害的時候,孩子自己都會快速調整過來。
當然,也有一部分孩子是一時間無法接受教訓的,這類孩子我們老師也要注意觀察,看看他們的本心本性,是否
有閃光之處,以閃光點來引導孩子成長。
尊重學生并不是要求老師彎腰變奴才,該強烈要求、該義正辭嚴的時候也是要強硬起來,站在道義上,絕不手
軟。這也是眾多老師要求懲戒權的一個原因所在,這點也是教育的需要。
結束語
老師、學生、家長之間最需要的是相互尊重,老師對學生、家長的尊重,家長、學生對老師的尊重,以及學生、
家長之間的尊重。只有相互尊重,才能更好地處理好教育突發事件,才能設身處地教育好孩子。懲戒權是對老師
尊重的補充,而免責權對于老師業說,其實沒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