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訊,蚌埠光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幼兒園與審批的規劃不符(位置偏移),具體處罰內容如下: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開﹞城管﹝規劃﹞罰﹝2021﹞46號”, 蚌埠光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貨場五路北側、虎山東路東側麓山悅府(東區),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D27#幼兒園,與審批的規劃不符(位置偏移)。西北角點位偏移1.82米,西南角點位偏移1.76米,東南角點位偏移0.04米,東北角點位偏移1.03米。該建筑面積3054.9平方米,三層,框架結構,工程造價5401343.33元,目前已經全部完工,等待驗收。
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和《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四條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對該單位作出罰款43.210747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