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臨近,網絡購物消費進入高峰期。為防止消費者掉入網店虛假促銷的陷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警示,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謹防上當受騙。詳見↓
查看資質拒絕無照商家
消費者在網購時務必先查看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資質。《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等(依法不需要進行登記的,應如實公示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
警惕釣魚網站,防范網絡詐騙
一些不法分子引誘消費者在不經意間點擊釣魚鏈接,盜取用戶錢款和個人信息。特別提醒,不要隨意點擊網頁、手機中的不明鏈接、彈窗,不要隨意掃描不明二維碼。網上“刷單炒信”都是詐騙,另外由于“刷單炒信”行為的頻發性以及消費者在訴訟中舉證上的困難性,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遠離“刷單炒信”。
當心“霸王條款”,明晰雙方責任
有的商家在網頁中使用“一經售出概不退換”“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等用語,或者設置網絡集中促銷期間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上述行為均屬于“霸王條款”。同時,盡量不要通過微信好友、微信群、QQ群等渠道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以防上當受騙或售后無法保障。
最后
在購物支付時,要使用平臺提供的正規支付渠道,不要輕信賣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鏈接或二維碼,不要輕易點擊賣家通過短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鏈接或圖片。在網絡上進行消費時,應妥善保存促銷活動截圖、商品宣傳圖片、商品訂單頁面、聊天記錄等購物憑證。一旦出現消費糾紛,若與經營者協商不成,可向平臺客服投訴,或撥打12315向網店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組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