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父母的關系,特容易產生“愧疚感”。
比如,你遠嫁他鄉,如果經歷過父母的反對,你會覺得虧欠父母。
你內心會產生一種感覺:我此刻選擇愛情的代價是拋棄了父母。
這份愧疚感會讓你充滿了犧牲心態。
你會在和戀人的相處中,覺得你犧牲了很多,甚至連父母都拋棄了才和他在一起,所以他就應該對你好、讓著你。
在相處產生矛盾時,你對他產生了失望的情緒,期待破滅,就會后悔當時沒有聽父母的話。
你們的關系,會因此而陷入到吵架、爭執中,很難過得幸福,因為你的心態失衡了,做不到去客觀看待彼此之間的沖突,也提不起興致去解決問題,更做不到包容對方,而是把一切沖突、問題,歸結到內心對父母的虧欠上。
這種心態不止遠嫁的人才會有。
有一種常見的現象:父母過得不幸福,你也很難讓自己過得幸福,因為你內心有一個框把自己束縛住了。
你的潛意識里有一個聲音:我的幸福是對父母的背叛。父母都生活得很痛苦,過得一點都不好,我怎么能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好呢?
虧欠心態特別常見。所以才會有一個很普遍的現象:父母多年婚姻不幸福的人,自身的婚姻也常常不幸福。
這種不幸福,其實是自己刻意把生活過得很糟糕,重復父母的痛苦,和父母過著一樣痛苦的生活,來消除內心背叛父母的感覺。
子女的人生形式,往往會和父母綁定在一起。太多人都有這個問題了,而自身意識不到。
要想過得幸福,一定要打破這種心態,通過心理療愈消除內心的虧欠感,重新審視和父母的關系,做好分離;同時,對自己愛的能力進行提高,學會如何去經營感情、經營愛,擁有愛的能力,才能真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