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合肥市土地交易網公布了今年全市第二批住宅地塊出讓公告,共17宗。和以往出讓條件最大區別是,自2021年8月20日起,合肥市轄區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公告出讓的居住用地(含具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品住宅,均應達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準。本次公告地塊預計拍賣起始時間為9月17日。
其中,包河區BH202104號、蜀山區SS202116號、蜀山區SS202117號、蜀山區SS202118號、新站區XZ202107號、新站區XZ202108號、瑤海區YH202105號、瑤海區YH202106號、瑤海區YH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6號、廬陽區LY202107號、廬陽區LY202108號、經開區JK202110號、經開區JK202111號、經開區JK202112號等地塊的拍賣方式為“價高者得+競裝配率+搖號”。
另外兩宗包河區BH202105號和經開區JK202113號地塊,拍賣方式則為:“價高者得+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搖號”,評選委員會按照《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審內容及評分標準》組織評分,確定綜合評分最高的競買人為競得人。
商品住宅基本品質保障標準在土地公告中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綠色建筑基本級;住宅基座部外立面采用石材等富有質感、高品質的建筑裝飾材料;執行65%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符合合肥市海綿城市徑流總量控制目標75%的要求;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充電樁配建數量不低于規劃停車位的10%;建筑層高不低于2.9米。
和此前一樣,在公告中就明確了每宗地塊的居住最高限價、地塊最高總價和商品住宅(毛坯)平均備案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