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霍姆林斯曾提出一個著名的論斷:“最完備的社會教育就是學校—家庭教育。”隨著教育改革不斷深入,家校共育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辦好教育事業,家庭、學校、政府、社會都有責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家校合作是學校、家庭、社會三方共同合作對孩子的教育和發展產生疊加影響的過程,家庭和學校在孩子教育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日益受到國家和社會的關注,充分發揮家校共育的作用對于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尤為重要。
但是,目前家校共育實踐活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如家校共育中家長“邊緣性參與”或者“沉默現象”、學生作業家長批改等,成為當前中小學生家長普遍關注的教育熱點問題。
新時代如何進行家校共育,是當前教育治理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之一。2019-2020年間,華中師范大學國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課題組在山東、廣東、湖南、湖北、廣西、四川等6省份進行實地調研,分別對省會城市、地級市及縣級市的中小學進行抽樣調查,樣本涵蓋東中西部地區130余所中小學的1萬余名學生,問卷中對家校共育有關內容進行了專項調查。
家校共育共識已初步形成
家長對家校共育的共識已初步形成。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認為教育孩子“全部是學校和教師的責任”的家長僅占0.2%,認為“主要是學校和教師的責任”的占5.5%,認為“學校和家長的責任一樣”的卻占86.5%,而認為“主要是家長的責任”占7.6%,認為“全部是家長的責任”僅占0.1%。并且,認為“家校需要協作”的家長達到99.2%,認為“不需要協作”的僅占0.8%。還有,當孩子在學校犯錯時,僅2.2%的家長進行訓斥、打罵,僅0.1%的家長抱怨學校教師,主動聯系教師的占89%,其他占8.7%。課題組認為,大部分家長意識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擔任的角色和責任,他們肯定家校共育的作用并對家校合作持積極態度。
家長對家校共育活動愈加重視,家校聯系的內容也更加廣泛。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有97.7%的家長希望加強家校共育,僅2.3%持否定態度。關于家校聯系的基本內容,占前三位的分別是:家長會議(50.0%)、家庭教育(44.5%)、家長與教師座談(39.9%),而親子活動(32.3%)和討論學生情況(包括身體、心理、情緒變化)(21.7%)占比較小。課題組認為,這對于促進家庭教育落地生根大有裨益。
隨著人們對家校共育的意識逐步提高,家長參與學校活動次數越來越多。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家長表示上學期“沒有”參與學校活動的占比分別是:家長會(2.9%)、聽取學校報告(28.3%)、家長聽課(34%)、學校開放日(29.8%)、親子關系講座(40.2%)、家庭教育講座(34.6%)、親子活動(48.6%);表示上學期參與學校活動“兩次及以上”的占比分別是:家長會(54.1%)、學校報告(42.4%)、家長聽課(32.4%)、學校開放日(33.4%)、親子關系講座(25.6%)、家庭教育講座(26.3%)、親子活動(19.9%)。
家校共育的方式多種多樣。課題組調研發現,為開展家校合作共育,學校和相關部門創設了許多活動方式,除了傳統的家校共育方式如家訪、家長會和家長學校等,隨著家校共育的深入,家校合作的方式越來越多,如家長委員會(89.2%)、學校網絡溝通平臺(87.3%)、家長開放日(82.4%)、家長志愿者(67.3%)、班主任或教師自媒體平臺(63.8%)、家長訪校(59.6%)、家長互助中心(55.5%)、家長工作日(48.2%)等。并且,有些地方創造性地開發出一些家校共育方式,如家長委員會參與校車管理、家長參與食堂和宿舍管理、家長參與校外實踐活動等。甚至有些社會力量也積極參與家校共育,如婦聯和社區等機構密切配合,逐步開展對家長的教育工作。課題組認為,家校共育方式的多樣化,有助于老師和家長在思想碰撞中求得共識,增進了解、理解和諒解,增強教育合力和家校友誼。
家校共育的問題依然突出
盡管家校共育取得初步共識,但是課題組在調查中發現,家校共育的一些問題也很突出。
一是學生作業家長批改,家長有苦難言。
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每周給孩子輔導作業的次數,僅14.1%的家長認為“不需要”,26.8%的家長認為“需要但沒有”,家長每周輔導1-2天的23.3%,每周輔導3-4天為11.1%,幾乎天天輔導的家長占24.7%。僅4成左右的家長“不需要”或“需要但沒有”對小孩進行輔導作業。課題組通過訪談得知,大部分家長對此頗有微詞,他們認為白天工作很累,下班以后還要輔導孩子的作業,有些作業的難度遠遠超過了他們自身的能力范圍。“不做作業母慈子孝,一做作業雞飛狗跳”,這正是網上引起熱議的現象。教育部明文要求,“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但相當一部分家長顯然不愿意教師少布置作業甚至不布置作業,也不敢公然違抗教師的命令,生怕教師怠慢或冷落自己的孩子。因此對批改作業處于又愛又恨的尷尬境地。
二是學校減負家長增負,家長面臨兩難選擇。
隨著國家相關減負政策頻頻出臺,學校負擔也呈現日漸減少的趨勢。但一些家長卻陷入了教育焦慮之中,生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給孩子報各種培訓班。課題組調查的數據顯示,周一至周五學生上補習班的時間平均為0.5小時,而周六周日上補習班的時間則平均為2.34小時。減負政策給一些家長增添了無形的焦慮,擔心落后于別人家的孩子,過早地將競爭引入家庭,對孩子的教育更多地集中在智力投入上,較少關注學會如何生活、學會如何做人。
三是家校合作中“教師強,家長弱”,缺乏平等對話的機會。
課題組調研發現,掌握了更多資源與制度化權力的教師控制了家校合作的動向,不平等的地位難免導致家校之間溝通不暢、合作表面化等問題,家長“邊緣性參與”狀態或者“沉默現象”等普遍存在。例如,不少家長抱怨,教師的各種要求不得不“照單全收”,不僅包括批改作業、檢查背誦和讀書打卡等,還有帶領孩子到博物館或其他社會場所完成作業、社會活動或社區活動等。有些家長反映,家長群都變成了“壓力群”“焦慮群”,甚至有些家長高呼“不堪群負”。這種“教師強,家長弱”的現象,折射出當前家校共育中家校責任邊界模糊的問題。課題組認為,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應該各有側重,學校老師不能將教育任務“轉嫁”給家長,家庭教育要更多地關心孩子的行為習慣、學習主動性和身心健康等。
四是家校共育層次不高,家長的家庭教育素養亟待提高。
2020年課題組對近100萬名中小學生家長進行在線問卷調查,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行的家校合作活動中,占前三位的分別是學習督促提醒(74.81%)、登錄學習平臺(47.25%)和陪伴學習(46.52%),較少進行心理輔導(22.1%)、行為習慣養成(18.5%)等交流活動。疫情期間,心理發育不穩定并處于叛逆期的青少年,長時間參與在線學習,往往會出現情緒波動較大、自控自律能力降低、養成居家拖延癥、焦慮恐慌等心理問題,家長應積極向學校心理教師求助并配合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并且,疫情期間長時間在線學習,會讓學生出現不同程度的心理疏離感和孤獨感,需要家長的細心呵護和精心陪伴。然而,疫情期間 “一直陪伴”“經常陪伴”的家長分別占30%和38%,表示“偶爾陪伴”“僅第一次陪伴”的家長分別占23%和8%,還有1%的家長表示“沒有陪伴”。
如何畫好家校共育“同心圓”
為此,課題組建議:
一是明晰家校共育的邊界。
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有各自的任務和內容,必須明確各自的職責。盡管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對象相同,教育目標也一致,但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教育。因此,要加強家校共育就需要處理好家校分工和合作的關系,發揮各自的優勢,取長補短。例如,學校教育的優勢是目的性、系統性、專業性強,而家庭教育的長處是情感的感染性、鮮明的針對性、天然的早期性。系統文化知識的傳授和各種能力的培養由學校負責,家長在這方面是助手,起督促、提醒的作用;培養孩子的興趣愛好和做人方面,家庭應發揮更大的作用。家長的職責是提供家庭教育的勝任力和積極參與學校教育,學校的職責是做好教學工作和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
只有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在家校共育中進行有效的交流和溝通,才能促進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之間的資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教育的整體效果。此外,要充分認識到家校共育不是純技術層面的簡單模仿,也不是獨立于學校整體工作之外的附加題,特別是要尊重家庭教育的規律與特點,尊重父母的主體地位與責任,保障兒童的權利。
二是制定家校共育的準則和指南。
制定完整的家校共育行為準則,明確家校共育中的負面清單,禁止向家長布置作業、要求家長打印作業、要求家長批改作業等不規范行為。要求學校制定家校共育行為指南,明確立德樹人和兒童行為習慣養成是家校共育的重點,教師要增強家庭教育指導的能力,引導父母提高參與家校共育的意識,積極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保證孩子在學校養成的良好品德能在家庭環境中進一步鞏固。學校和有關機構要培養父母應該具備的合作共育意識和能力,如參與學校管理的意識和能力、自我學習提高育兒水平的意識和能力等等。
三是暢通家庭和學校的合作渠道。
政府有責任為家校共育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政府專門撥出經費用于家校共育工作,并將家庭教育指導與服務能力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通過網上家長學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免費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學校和家庭雙方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學校要保障父母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基本權利,父母要尊重學校辦學自主權,積極配合學校安排,對學校教育與管理積極建言獻策。充分利用更好QQ群、微信群、公眾號等互動形式,及時傳遞信息,進行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與溝通。學校在校園網上開通“家校直通車”,展示班級風采。開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教師、學生、家長利用基于網絡的學習空間,開展家校互動,為家校共育搭建平臺。
四是提高家庭與學校的合作層次。
家庭參與家校共育需要正確引導,在實踐中逐步開展探索與實踐,逐步提高家長參與的廣度和深度。要吸引家長參與家校共育,由消極轉變為積極主動。適當引進國外的“家長—教師協會”和“家長咨詢委員會”等家校合作方式以適應合作伙伴關系的需要,凸顯家長參與學校治理的功能。設立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和交流有關家校共育的經驗和方法,如正確的教育觀、科學的育兒觀、現代人才觀,幫助家長走出教育理念上重智輕德、重知輕能,教育方法上簡單粗暴的教育誤區,提高家長素質和家庭教育的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付衛東為華中師范大學副教授,付義朝為該校教授,胡依然為該校博士研究生,陳義妍為該校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