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各項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肥西縣將房地產領域的投訴舉報作為重點領域實施強力監管,組織精干力量查辦涉房投訴,對房地產領域霸王條款、虛假宣傳、價格欺詐、訂金糾紛等亂象實行從重處罰,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經營行為。
2019年8月起,肥西縣市場監管部門陸續接到和昌悅府花園部分業主的投訴舉報,稱和昌悅府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將實際為辦公用途的商品房宣傳為具有住宅用途。
經查明,該樓盤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涉案樓棟土地規劃用途為“商業”,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4層及以上商品房的用途為“辦公”,且經過肥西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簽備案,《肥西縣商品房網上認購備案確認單》中明確“用途:辦公”。
該樓盤在明知所售房屋無住宅用途的情況下,在其售樓部內外場所通過發放宣傳單頁、宣傳扇以及展示兩套設計成居住式樣的樣板房等方式宣傳涉案樓盤“商住兩用”、“商住皆宜”的行為,客觀上對部分購買人的購房行為造成誤導,并導致部分業主群體性上訪,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涉案樓盤開發商安徽運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構成對商品房的功能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經綜合考量違法行為性質、情節及危害后果,決定對該樓盤開發商安徽運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實施從重行政處罰,罰款100萬元。
肥西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全面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執法檢查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強部門聯動,進一步規范肥西縣房地產市場秩序,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衡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