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乳制品等5類食品21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0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馬鞍山、宣城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安徽省臺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寧國華貝城市廣場店(宣城)銷售的鴨翅,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合肥市廬江縣福民好又多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晏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芝麻油,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馬鞍山市晏家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