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國游泳奧運冠軍孫楊的8年禁賽減為4年3個月。
此前在4月2日凌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布通告,宣布了關于孫楊事件的第二次聽證會的舉行時間。
根據安排,聽證會將在5月24日到28日期間舉行,將采取視頻會議的方式進行,同時也組成了新的三人仲裁小組。
在2018年9月4日晚,受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委托實施興奮劑檢查的I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3月12日,WADA就孫楊暴力抗檢一事正式上訴至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經過聽證會后,2020年2月28日,CAS宣布孫楊未能遵守WADA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
對于CAS的裁決,孫楊方面表示不服,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2020年12月24日凌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
據悉,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之所以撤銷CAS的裁決,是認為CAS的仲裁小組主席涉嫌存在偏見和歧視。而且,其部分存在問題的言論甚至是在其已經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后所發表的。
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對于該仲裁小組主席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禁賽判決。
據澎湃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在2018年,孫楊原本就已經接受過密度極高的藥檢——比如在事件前不久的雅加達亞運會上,6天的比賽時間里孫楊有5天都接受了藥檢,回到杭州之后第二天又接受了藥檢。
因此對于孫楊來說,沒有害怕和逃避藥檢的理由。
針對外界的某些傳言,知情人士還透露,按照反興奮劑相關規定,12個月內漏檢3次就會判定違規,但孫楊職業生涯至今從來沒有漏掉過任何一次藥檢。
甚至在去年2月底,禁賽8年的處罰決定出爐之后,孫楊還在持續接受和配合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