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許多地區很早就對空置房都有物業費全額減少的優惠政策,例如江蘇省蘇州市對空置房物業費減少全額的30%到50%。合肥市什么時候才能有這樣的優惠政策?
對此,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回復稱,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合肥市出臺了《合肥市物業服務收費實施辦法》,未出臺有關空置房物業費減免政策。經了解,省外個別城市前期確實有空置房收取70%物業費的規定,但后期為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又取消了空置房物業費減免規定。下一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加強政策研究和市場分析,適時出臺相關物業管理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