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必須取得車輛營運資格和駕駛員從業資格,且須在具有運營資質的網約車平臺注冊接單,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而從事營運的行為都是違法違規行為。5月27日,一輛“雙證齊全”的網約車卻被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包河大隊執法人員依法查扣,原來是這位網約車駕駛員未通過合法的網約車平臺接單,而是通過線下招攬的方式將乘客“順”上了自己的網約車。
當日下午,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包河大隊執法人員在合肥高鐵南站附近開展聯合執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皖A233**小轎車正在下客,疑似存在非法營運行為。執法人員隨即上前調查。面對詢問,該車駕駛員朱某某表示自己是合法網約車,并向執法人員出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然而,執法人員在對乘客的調查取證過程中了解到,乘客從肥西縣紫蓬鎮搭乘該車來到合肥高鐵南站,但并未通過網約車平臺訂單預約,到達南站后,通過微信支付給駕駛員朱某某車費60元?,F場駕駛員朱某某也無法提供此次行程的平臺訂單。因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包河大隊依法對該行為進行立案并進入下一步處理。
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網約車經營必須具備車輛營運資格和駕駛員從業資格,并且通過有資質的網約平臺接單營運,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而從事營運行為的都是違規行為。對于證件齊全的網約車,如果不通過網絡預約平臺接單載客,而是像巡游出租汽車一樣巡游攬客,同樣屬于違規行為,依法將面臨5000元到20000元的罰款。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提醒:網約車司機從事網約車經營既要做到“雙證齊全”,更要在營運中嚴格遵守相關營運管理規定,為廣大乘客提供安全、文明的乘車服務。廣大乘客在乘坐網約車出行時,一定要通過正規網約車平臺預約,不要乘坐路邊喊客拉客網約車,拒絕任何形式的線下交易,發現網約車違規經營行為可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