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8日下午18時10分左右,
交警泉山大隊火花檢查站民警正在路面執勤時,突然一輛安徽牌照的私家車停在檢查站門前。車內跑下一人向民警求助稱:他從安徽蕭縣趕來,車上拉載一名嚴重燒傷的病人,急需去九七醫院搶救。由于路況不熟,且路面車輛較多,害怕耽誤搶救時間,所以求助徐州警方,請求民警給予幫助。
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發動警車,拉響警笛開道護送。由于當時正值交通晚高峰,路面車輛擁堵,民警果斷開車直奔高架快速路,避開市區的擁堵。途中,民警不斷喊話讓其他車輛讓行,原本走市區要近50多分鐘的路程,民警只用不到20分鐘就安全將燒傷村民送至九七醫院,并協助醫務人員將傷者送入搶救室急救。
事后,民警了解到,傷者包某,安徽蕭縣人,當日下午16時許,在蕭縣家中用電動抽水泵給自留地的菜苗澆水,水泵電機突然漏電,將包某擊暈并燒傷。由于傷情嚴重,當地醫院建議去大醫院救治。
目前,燒傷患者包某在九七醫院接受了緊急治療。醫生診斷包某頭頸部,胸前,雙臂雙手均為三度電弧燒傷,極易感染造成生命危險。幸而送醫及時,現經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但需在重癥監護室進一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