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萬方車貿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萬方金融廣場二期”項目位于西湖大道南側、大唐家園西側。我局在對項目現場查勘時發現該項目存在未按規劃實施建設違法行為:
1、地下機動車停車位減少3輛,有16個地面機動車位未在規劃批準區域設置。原批準非機動車停車面積為2736平方米,竣工測繪非機動車停車面積1759.78平方米,非機動車比原規劃批準值共減少976.22平方米,其中地面非機動車有508.97平方米不在原規劃位置。
2、4#寫字樓16-21層原規劃挑空處,現狀有增建連梁的未按規劃實施的情況,計算面積后,該地塊項目計容面積超土地出讓合同最大許可面積為403.97平方米。
根據《關于城鄉規劃公開公示的規定》,現將該處違法建設進行公示,公示期從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6日。“萬方金融廣場二期”小區住戶、周邊群眾及單位如對本次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送達我局,逾期視為同意。公示期滿后,我局將依據《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規定,對該公司“萬方金融廣場二期”違法建設性質進行認定,并抄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該項目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