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鹽等5類食品45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51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六安、銅陵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黃山市天潤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六安市金安區益加宜超市銷售的綠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金安區潤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三)銅陵市銅官山區周平水產攤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四)合肥廬陽區蕓翠冷凍食品商行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AOZ)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合肥良之源水產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包河區朱春新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