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六安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起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六安市裕安區高宗霞煙酒店4瓶假冒侵權“迎駕洞藏6白酒”被沒收。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種類:一、對當事人采購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行政決定:責令改正并警告。二、對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行政決定: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假冒侵權“迎駕洞藏6白酒”4瓶;3.罰款35150元。
依據:一、當事人采購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二、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當事人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沒款。
來源:六安市市場監管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