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布關于對不滿足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要求的建筑業企業的通報。
近期我局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對部分建筑業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許可條件進行動態監督檢查。
經查,安徽澤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業(名單見附件)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減少安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備,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規定要求,現責令上述企業嚴格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進行整改, 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我局質安處領取整改通知書,并于3個月內整改完畢。
上述企業整改期間,不能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工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在規定整改時間內仍未達到安全生產許可條件要求的,將上報省廳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特此通報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