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歲的重慶女子郭某,2017年以來假借男性身份通過網絡認識安徽肥東女孩胡某,后確定戀愛關系。2020年4月20日,兩人在肥東一酒店見面。
見面后,因胡某提出分手,郭某便產生同歸于盡的想法,用風衣腰帶纏繞并勒住胡某的頸部,造成胡某出現明顯的窒息征象。后胡某將鮮血嘔吐在郭某腿上,郭某主動停止實施犯罪行為,對胡某進行施救,并將胡某送醫,后自行離開肥東縣。
2020年4月29日,被告人郭某被肥東警方抓獲,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上述事實。經司法鑒定,被害人胡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后經鑒定,郭某作案時處于抑郁癥發病期,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近日,安徽肥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來源: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