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求復合被拒,男子竟然提刀殺死前妻及其現男友。11月1日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
經查明,被告人張某勤與被害人邵娟(化名)原系夫妻關系,后因感情不和,于2016年離婚。2017年7月,邵娟來到合肥打工,并與被害人彭彬(化名)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被告人張某勤經多方打聽,找到邵娟欲與其復合遭拒,遂心生怨恨,欲殺死邵娟。2018年2月1日5時許,被告人張某勤從杭州乘火車至合肥,后轉乘公交車至崗集,在崗集地攤購買刀具一把,并在崗集鎮內隨機尋找邵娟行蹤,當日17時許,張某勤發現被害人彭彬駕駛的紅色轎跑停在206國道與瑞豐路交口的公路輔道上,車內僅彭彬一人,隨后,張某勤在車輛南側不遠處找到邵娟,兩人發生爭執后,共同步行至彭彬車輛旁。張某勤在與邵娟言語不合后,從身上掏出先前購買的刀具,對站在車輛旁的邵娟連捅三刀,致邵娟受傷倒地,接著張某勤又對坐于車輛駕駛室的彭彬連捅數刀,并在彭彬下車后繼續對其捅刺,致其當場死亡。邵娟亦于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邵娟是因被單刃銳器刺擊身體多處致肺和胃破裂、出血而死亡;被害人彭彬是因被單刃銳器刺穿心臟致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年2月25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張某勤抓獲歸案。
檢方認為,被告人張某勤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兩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上,張某勤對指控表示基本屬實。根據張某勤的供述,他和邵娟離婚后,仍生活在一起,后來再次發生糾紛爭吵,邵娟離開了。他四處尋找邵娟,后來在崗集找到了,想和她復合,但邵娟不同意,他覺得邵娟背叛了他,就想把邵娟殺了,然后自己去她墳前自殺。
原告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張某勤的刑責,并且索賠83萬多元。
由于案情復雜,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