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濉溪縣四鋪鎮新莊村黨總支原委員侯亞莉違規將親屬申報為貧困戶問題。2014年,侯亞莉將兒子、侄女入到公公常某某一戶名下后,利用擔任村黨總支委員的工作便利,違規將其公公一戶申報為貧困戶。2015年該戶脫貧后,侯亞莉沒有主動清理糾正,致使兒子、侄女違規享受2016年度、2017年度智力扶貧資金共計4100元。2018年10月,侯亞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享受的4100元資金被追回。
二、淮北相山區相南街道桓譚社區社保專管員陳艷芹虛報冒領低保補助金問題。陳艷芹利用擔任社區社保專管員的工作便利,明知其親屬戶口已遷出并在其他地區享受低保補助金,但隱瞞有關情況,繼續以其親屬名義領取低保補助金共計6000元。2018年10月,陳艷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享受的6000元補助金被追回。
三、濉溪縣五溝鎮北湖南村黨總支原委員李臣違規將親屬申報為貧困戶問題。2016年底,李臣利用擔任村黨總支委員的工作便利,違規將其不符合條件的弟弟一戶申報為貧困戶,致貧原因為子女上學。獲評貧困戶后,李臣弟弟家庭享受貧困戶子女升學補助和資助共計3500元。后入戶調查發現,李臣弟弟常年外出務工,且承包集體土地9.35畝,家庭收入穩定,不符合貧困戶認定標準。2018年8月,李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弟弟家庭貧困戶資格被取消,違規享受的3500元補助資助被追回。
四、淮北烈山區古饒鎮趙樓社區黨總支原副書記侯光亮扣留新農合資金問題。2016年12月,侯光亮收到本村殘疾人繳納的2017年度新農合個人費用共計3900元。2017年1月,侯光亮向鎮農合辦繳費時,鎮農合辦告知其相關費用已由政府代繳,并提醒將已收取費用盡快退還。后侯光亮僅向部分殘疾人退還,直到2018年6月上級部門調查時,才將扣留的2550元退還。2018年6月,侯光亮酒后在社區工作微信群中辱罵他人,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9月,侯光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