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馬鞍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馬鞍山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發布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自2021年1月14日起,針對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等行為,將一律帶車停班學習7天,并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致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封信】
出租車駕駛員朋友們:
你們好!
自2020年11月27日以來,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的馬鞍山市出租汽車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專項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進一步規范了我市出租汽車市場經營秩序,為出租汽車營造了一個良好的運營環境,也維護了合法出租汽車駕駛員的權益。但近期以來,在市區各大院校臨近放假的學生出行高峰時段,部分出租汽車駕駛員無視行業規章,違規經營,擾亂市場秩序,學生不滿,人民群眾不滿,也使合規經營的出租汽車駕駛員群體不滿。
為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為全市市民出行提供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在此敬告廣大出租車駕駛員朋友們遵守相關規定,文明服務,規范經營。自2021年1月14日起,針對: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的;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的;不按照規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后未履行約定的;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等各類違規經營行為,一經查實,將一律帶車停班學習7天,并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馬鞍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馬鞍山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