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新城吾悅廣場包含住宅和商業兩大方面,項目位于肥東長江東路與橋頭集路交匯處東南角。
總用地面積約18萬㎡(約270畝);總建面約56萬㎡;住宅約27萬方;可售商業約2.6萬方,自持商業9萬方,地下1.4萬方。
新城吾悅廣場地處肥東縣城南板塊,位于肥東經開區與肥東和睦湖板塊中間區域,目前在售二期房源,周邊樓盤眾多。
最新消息,較多網友投稿!肥東新城吾悅廣場樓盤爆出維權!較多業主集聚新城吾悅廣場前討要說法!
業主主要反應內容:
我們是新城吾悅華府二期17棟、19棟、20棟的業主代表。
一.我方在購買房屋之前,開發商介紹并承諾入戶門是外開的,如果開發商遵守約定,就不會出現入戶門內開的事情發生。
二.入戶門內開妨礙業主進出廚房;相鄰兩戶入戶門間距太小,又導致相鄰兩戶無法同時使用,這樣的設計存在一定瑕疵,給業主正常生活造成不便是個事實情況。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第十三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等相關規定,這顯然屬于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的范疇。
三.綜上所訴,開發商不守誠信、罔顧事實,為了自身利益不擇手段,置老百姓的生命財產而不顧。該房屋為業主入住后埋下潛在的、不可預估的隱患和風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實用功能;發生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及時疏散,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還會引發鄰里關系緊張、矛盾頻發、糾紛增加,給和諧安定的社會帶來不安定的因素,不但業主的商品房價值受到一定影響,給業主以后的正常生活帶來干擾和不該有的心理負擔。
在此,所有業主對開發商一致要求:
1.開發商必須按法律、法規和之前的承諾將入戶門改成外開,加大相鄰兩家入戶門的間距,并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開發商不接受以上第1條,按該房屋總價款折價10%補償業主。
3.開發商不接受以上第1、2兩條的,給予每戶業主換房或退房。
另外,新城吾悅二期還爆出6大主要問題:1.最嚴重的高層連廊護欄太矮家里有孩子的安全隱患很大 2.房子返沙 3.物業費高了很多 4.內開門 5.垃圾清理費二次重收 6.?裝防盜窗安裝問題。
(本文來源:肥東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