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Burberry在意大利最高法院的一樁商標侵權訴訟案中勝訴,最高法院在今年10月,推翻了下級法院(一審意大利地方法院和二審上訴法院)之前的幾項不利裁決。
一審意大利地方法院認為,由于被告銷售商品的圖案沒有出現Burberry的品牌名,消費者不太可能將其與Burberry品牌聯系起來。因此,被告被免于侵權的責任。Burberry上訴,稱品牌標志性的格紋圖案本身即可作為品牌來源的暗示。
二審上訴法院部分同意Burberry觀點,裁定被告未經授權使用Burberry格紋圖案(沒有使用Burberry品牌名),可能構成侵權,但并沒有判定Burberry勝訴。法院認為,Burberry棕褐色、黑色、白色、紅色組成的格紋沒有起到商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