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糧食加工品等2類食品61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0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其中,安徽哈都來商貿有限公司(合肥)銷售的、標稱蕪湖市賀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糧食加工品等2類食品61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0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蕪湖、六安、滁州、合肥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六安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安徽哈都來商貿有限公司(合肥)銷售的、標稱蕪湖市賀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20/1/3),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紫云英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合肥包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滁州市華露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合肥聯家商貿發展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省百春制藥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洋槐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19/9/18),諾氟沙星、菌落總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