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9月6日,新站區銀城樾溪臺發生維權,上百名業主前往銀城售樓部討要說法。
業主爆料,銀城宣傳為新站區首個純洋房社區, 為容積率≤1.5的改善項目,但是樓盤交付后卻發現多個問題,如地面開裂、墻面滲水、大白墻、外立面鼓包、樓梯全部不貼瓷磚……
新站區銀城樾溪臺爆發維權
大白墻、外立面鼓包、地面開裂
有業主表示,他們都是沖著樾溪臺宣傳的洋房品質來的,當時一直說是新站的標桿項目,而且還是銀城在合肥的第一個項目,有一定的期望值,不想現在暴露的問題一大堆。
根據業主反映,該盤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裝修合同含糊其辭
2.公共區域裝修標準低
3.地面開裂、墻體滲水
有業主反映,房間內有滲水、漏水的情況,陽臺、衛生間均出現漏水情況。
此外,還有部分業主反饋房間內地面大規模開裂,少部分長度超過1米的,裂縫寬度達到4mm。
4.入戶大廳門檻質量差、造型丑
5.公共區域大白墻
6.外立面鼓包
業主對目前有的幾大問題進行了整理,并且與開發商也有過交流和溝通。但是得到的反饋讓人寒心。
業主透露,銀城經理說公共區域不貼瓷磚是擔心瓷磚掉下來砸傷業主,水管不放在管道井放到樓梯間,目前反饋說沒法改了就這樣,外立面鼓包、地面開裂就搞了水泥漿糊糊,還有很多根本糊都沒糊。
合肥6大政策出臺
質量減配有望得到整改
動真格!8月1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的通知》,出臺6條措施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其中明確提出,樣板房應當保留至項目交付后三個月;嚴禁擅自修改已審查通過的規劃方案和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項目樓棟外墻、門廳、過道、地面車位等公共部位和設施的建筑材質、規格以及交付情況……六條措施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有效化解我市房地產領域涉穩風險隱患,加強矛盾源頭預防工作,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商品房規劃設計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進行開發建設;
嚴禁擅自修改已審查通過的規劃方案和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涉及相關許可內容調整的,要依法報送原批準部門審批。
二、完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項目樓棟外墻、門廳、過道、地面車位等公共部位和設施的建筑材質、規格以及交付情況,并在銷售現場公示小區綠化、景觀、道路、休閑娛樂設施等公共部位的建設平面布局圖和自建或委托代建供配電設施的信息,以及噪音、垃圾場收集點、臨時停車位、采光、通風、樓間距、配電房位置等不利因素。
三、規范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落實廣告審查制度,提高廣告審查把關意識,加強商品房廣告管理,規范房地產廣告發布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銷機構、中介機構、廣告發布單位及個人不得通過新聞媒體、網站、戶外廣告牌、樓宇電梯、印刷品、宣傳片、展示沙盤等各類廣告載體對商品房學區、交通、環境、規劃功能和公共設施裝飾裝修等進行誤導宣傳,對第三方未經授權私自發布商品房廣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銷售現場用于展示的樣板房,其內部結構,尺寸大小,裝修標準,設施設備等,應當真實準確。全裝修商品房樣板房中擺放或安裝與交付無關的物品和設備的,要在顯著位置標注“此非交付內容”,并在合同或補充協議中予以明確。
樣板房應當保留至項目交付后三個月。
四、加強商品房建設質量品控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認真抓好新建商品房建設工程質量,樹立精品意識。
對商品房的設計、建設、材料采購、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要明確質量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監控和施工現場管理。
在商品房即將竣工交付前,開發企業可以通過“工地開放日”等形式,在不影響正常施工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邀請部分業主代表到項目現場了解工程建設和質量情況,開展交流互動,以利于提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商品房項目(含全裝修項目)建成后,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和標準,進行分戶驗收。
分戶驗收完成后,建設單位及時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公共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工程完成后,開發企業應單獨組織專項驗收。
五、依約履行商品房合同交付責任。
商品房交付時,必須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在商品房交付過程中,開發企業要在交房現場全面公示相關資料和信息,并主動提供商品房的質量保證承諾,明確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對業主反映的質量等問題,要及時受理,并嚴格按照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開發項目發生延期交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前書面告知購房人延期交房的原因、整改措施及交房期限,并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加強房地產信訪矛盾化解。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抽調人員成立售后服務專班,加強與業主的溝通交流,對自查發現和業主反映集中的問題,售后服務專班要迅速制定處置方案,及時整改,限期答復業主。
對發生重大信訪事項或群體維權事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落實有效措施,積極配合屬地政府和公安、信訪等部門做好信息預警、情況報告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市公安、自規、建設、市場監管、城管、房產等部門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形式加強聯合監管,對企業和業主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結語
在合肥,不少樓盤永遠不缺買房者。但是再完美的規劃、再齊全的配套,終究是要落到房子的質量上的,房子不能住,一切都白搭。沒有嚴格的標準約束,質量無法保證,品質只能是口號。沒有相關部門的嚴格監管,維權還會繼續。沒有陽光透明的運行機制,信息不對稱、欺瞞哄騙,問題總會爆發。
對于購房者而言,在買房過程中,一定要擦亮雙眼,不要輕信開發商的廣告宣傳,學會收集與查證關于所購房屋的信息,多跑多看,親自核實項目規劃信息,盡量與開發商達成書面約定,防止落入買房“陷阱”中。
買房不易,再遇到虛假宣傳、質量等問題,還是要合理合法維權。
目前已出臺新政,將為合肥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小編也希望維權事件以后能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