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懸在頭頂上的安全,“外開窗高空隱患”往往需要即刻排除國家早就有建筑物的驗收規范,7層以上樓房不準使用外開窗和推拉窗,可是為什么國家標準在萬瑞天悅南湖成了一紙空文呢?
在萬瑞天悅南湖小區,有數家高層樓業主將窗戶改造成外開窗, 不禁心中驚悚。驚悚的原因是:每年大風天氣,總有窗戶被大風吹落,砸到地面上的人或者汽車,但是為什么高層樓業主仍然繼續使用外開呢?難道窗戶砸到地面上的生命和財產還不足以喚醒良知么?還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么?
高層樓上的每個外開窗就是懸在人們頭上的一顆炸彈。萬一玻璃碎了,窗扇被風吹落,每個窗扇的重量都不小于20kg,如果從7層樓以上掉下來,殺傷力是很大的。
向物業反映,物業稱:物業公司由于無權執法只能勸說,多次勸說致使業主大怒并報警, 物業萬般無奈情況下,只得讓業主簽訂安全承諾協議書。這樣的承諾能給業主帶來的依然是懸在頭上的一個炸彈。